刍议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相关财产和权益的分割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9 18:52[概要]夫妻一起产业的确定和切割是离婚案子审理的难点,本文结合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的相关规则,就离婚案子中触及的房子、股权、知识产权收益、复员费和转业费、住宅公积金和住宅补贴、养老金等类型产业的切割处理办法作了论说。供参阅。
审判实践中,关于夫妻离婚时一起产业规模的界定,较为疑问冗杂。正确确定夫妻一起产业,有利于一起产业的切割和离婚胶葛的化解。不然,诉讼中两边当事人之间的对立可能会进一步激化。本文就离婚案子审理中夫妻一起产业的确定,以及有关房子、股权等产业性权益的切割处理作一论述,供同仁参阅。
一、夫妻一起产业的规模
根据法定婚姻的结合,男女之间产生了特别的人身联系——夫妻联系,由此便会构成必定规模的夫妻一起产业。所谓夫妻一起产业,是指夫妻两边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可归夫妻一起共有的产业。夫妻一起产业可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等。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把它归纳为:(一)薪酬、奖金;(二)出产、运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五)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以下称《解说》(二))第十一条关于“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作了进一步的说明:(一)一方以个人产业出资获得的收益;(二)男女两边实践获得或许应当获得的住宅补贴、住宅公积金;(三)男女两边实践获得或许应当获得的养老金、破产安顿补偿费。别的,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一起产业购买的房子,房子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确定为夫妻一起产业。(《解说》(二)第十九条)
除上述规则的以外,夫妻一起产业形状还可包含:房子、轿车、股票、债券、出资基金比例等有价证券;股权、债务、使用权等产业性权益;夫或妻一方或两边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以及一方或两边合法所得置办的产业,等等。
我国实施的是法定婚后夫妻所得一起制,但夫妻能够约好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归各自一切、一起共有或部分各自一切、部分一起共有。约好应当选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好或约好不明确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则的以外,一般都视为夫妻一起产业。夫妻对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的约好对两边具有约束力。对个人产业仍是夫妻一起产业难以确定的,建议权力的一方有职责举证。当事人举证缺乏,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一起产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