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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能否要回房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9 16:27
买卖了房子达到了买卖之后,房子的主人就应该是买方,但有些卖方还遇到了买方不愿搬走的状况。因为买方不愿搬走的联络,买方一向无法入住在房子里而忧虑影响到自己。那么,买方能否要回房子?听讼网北京律师为你探问到了相关内容如下。
买方能不能要回房子?可以。
房产纠纷申述要哪些资料
业主的房子产权证常常延迟很长时刻才办下来,如业主想申述,追查开发商违约责任,需求预备以下资料:
1、民事申述状三份(其间两份交法院,一份留存开庭时用);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代证需求正反面都复印);
3、授权托付书一份(如托付律师或别人);
4、依据三套(其间两套交法院,一套留存开庭时用)。
依据包含: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房子产权证书(如已有)、入住日期的依据(如入住告诉书、入住预算单、物业费发票、产权证代办费收据等,有相同即可)。
房产纠纷申述有什么程序
申述的一般的程序如下:
1、立案。
到向阳区法院立案大庭,找一窗口提交资料,法官审阅经过后会开据收费单,然后到农业银行收费口交费,拿农业银行的收费单到法院立案大庭外的窗口交换发票(有标识,安检处邻近),回来立案窗口,将一张发票交给法官(其他自己留存,以便查询案子发展状况) 。也可以到向阳区法院其他派出法庭所设的立案接待室立案,其间大屯法庭在慧忠里,酒仙桥法庭在酒仙桥,比较便利)。
2、接到法院告诉,到法院取开庭或调停传票(有时电话告诉,但现在法院很少电话告诉, 一般让去法院取传票)。
3、庭前调停(如未达到调停定见,另行开庭)。
4、开庭(开庭时记取拿依据原件)
开庭的程序过程:法官宣读法庭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原告读申述书;被告争辩;原告提交依据,发表定见,被告对依据提出质证定见;被告提交依据,发表定见,原告对依据提出质证定见;法官问询一些问题;两边争辩;两边最终总结定见。
5、书记员告诉,到法院取判定书。
6、如对方不服上诉,等告诉,到法院取上诉状。如对上诉有书面争辩定见,还需求再去法院提交。如不想书面争辩,就不需求了,取上诉状时告诉法官,不做书面争辩。如自己不服判定,必须在获得法院判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法院提交上诉状。
7、接二审法院告诉,到法院取开庭传票。
8、开庭(程序和一审差不多)。
9、到法院取二审判定。
10、如对方拒绝履行判定,到法院请求强制履行(在一审法院即向阳区法院请求强制履行)。
11、等法院告诉,到法院取履行金钱。(期间,要常常与履行法官联络,提供线索或敦促)。
买方能不能要回房子?达到买卖之后买方便是房子的新主人,肯定是可以要回房子,假如卖家一向强占房子记得要经过法令途径来处理。面临卖房侵吞房子买方要回房子却不知道怎么做,现在点击听讼网在线咨询体系就可以让他们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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