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金公司设立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8 16:09新基金公司建立程序
中国证监会26日正式发布《关于授权派出机构审阅基金办理公司建立分支机构的决议》,自2009年1月1日起,基金办理公司在中国内区域域请求建立分支机构,只需向分支机构拟设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请求,并由该派出机构直接决议并批复。
"这一决议并不包含证券公司请求在境外包含港、澳、台区域建立分支机构。假如证券公司请求在境外建立分支机构,仍需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请求。"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担任人表明。
这位担任人介绍说,到现在,我国有61家基金办理公司,共建立了90多家分支机构,首要是分公司,也有部分理财中心,首要从事基金销售事务。
根据相关法规,基金办理公司建立分支机构开始由中国证监会担任审阅。2006年2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基金办理公司建立分支机构、改变称号及修正规章等行政答应事项审阅有关问题的告诉》,将基金办理公司建立分支机构的审阅变为由公司向拟建立分支机构所在地派出机构提出请求,派出机构进行初审后报证监会,证监会根据派出机构定见做出答应或不答应的决议。
中国证监会在筹建审阅作业中试行专家评议会准则。审阅要点包含请求人资历、发起人协议、可行性陈述、基金办理公司办理结构与内控机制、基金产品设计方案等。一起,依照有关规则对基金办理公司准备组成员进行查核。
证监会自正式受理筹建请求之日起90个作业日内作出是否赞同的决议。未获赞同的,原请求人于6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筹建请求。
告诉规则,获准筹建的基金办理公司筹建期限为6个月。如遇特殊情况,经证监会赞同,筹建期限可适当延伸,但最长不得超越1年。筹建期内不得展开基金办理和其它事务活动。 告诉要求基金办理公司筹建安排妥当后,由请求人向证监会提出开业请求。证监会自正式受理开业请求之日起60个作业日内作出是否赞同决议。
这位担任人表明,近年来,基金公司建立分支机构的请求越来越多,通过近几年的实践,将分支机构的审阅彻底授权派出机构的条件现已老练。为推动行政答应事项变革,简化行政答应程序,进步审阅功率,证监会决议授权各派出机构审阅基金办理公司建立分支机构事项。
不过,这位担任人说,分支机构建立审阅下放派出机构后,证监会并不会放松对分支机构的审阅规范和监管规范。与此相配套,证监会现已拟定了有关分支机构审阅的作业指引,对请求材料的报送、审阅根据、审阅程序、审阅规范做了明确规则,将发至各派出机构履行。他还泄漏,中国证监会正在拟定相关的法规文件,以进一步加强对基金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