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购房补贴政策的对象与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1 19:542016年北海市最新购房补助方针是怎么样的呢?据悉,4月18日,北海市审议并准则通过了《关于促进北海市房地产商场平稳开展若干意见的施行细则》,自《细则》施行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签定新建产品住宅买卖合同并已交纳契税的,财政补助由本来购房实践成交价款1%提高到2%。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助目标
自《细则》施行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北海市市区范围内(包含海城区、银海区和铁山港区)购买新建产品住宅(不含笔直分户产品住宅)并已交纳契税的购房人。
(二)补助规范
1、按所购房子房款总额的2%给予财政补助。
2、每套住宅只能申领一次财政补助。
(三)相关概念、条件的界定
1、新建产品住宅怎么界定
新建产品住宅包含预售产品住宅和现售产品住宅。预售产品住宅是指买受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北海房地产信息管理体系签定产品房买卖合同,并处理产品房买卖合同存案的产品住宅。现售产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经产品房预售但契合产品房现售条件的产品住宅直接出售给买受人,并在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处理房子所有权搬运挂号请求的产品住宅。
2、购房时刻怎么界定
(1)预售产品住宅以买卖双方在北海市房地产信息体系初次签定产品房买卖合同时刻为准。
(2)现售产品住宅以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房子所有权搬运挂号时刻为准。
3、房款总额怎么界定
房款总额以北海市当地税务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计税金额或销售收入”记载的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