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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二级伤残情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2 10:23
本文就交通事故二级伤残景象详细从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害致,头面部损害致,脊柱胸段损害致严峻变形愈合,呼吸功用妨碍,颈部损害致呼吸和吞咽功用妨碍,胸部损害致,腹部损害致一侧肾切除或彻底损失功用,另一侧肾功用重度妨碍,肢体损害致,皮肤损害致瘢痕构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等方面做出解说。
交通事故二级伤残景象
4.2 Ⅱ级伤残
4.2.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害致:
a)重度智力残缺(智商34以下)或精神妨碍,日常日子需随时有人协助才干完结;
b)彻底性失语;
c)双眼盲目5级;
d)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e)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4.2.2 头面部损害致:  
a)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峻变形伴盲目3级以上;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峻变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峻变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c)双眼盲目5级;  
d)双耳极度听觉妨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峻变形);或双耳极度听觉妨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峻变形;  
e)全面部瘢痕构成。
4.2.3 脊柱胸段损害致严峻变形愈合,呼吸功用妨碍。
4.2.4 颈部损害致呼吸和吞咽功用妨碍。
4.2.5 胸部损害致: 
a)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峻粘连或胸廓变形,呼吸功用妨碍;  
b)心功用不全,心功用Ⅲ级;或心功用不全,心功用Ⅱ级伴显着器质性心律失常。
4.2.6 腹部损害致一侧肾切除或彻底损失功用,另一侧肾功用重度妨碍。
4.2.7 肢体损害致: 
a)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b)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彻底损失功用;   
c)二肢以上彻底损失功用。
4.2.8 皮肤损害致瘢痕构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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