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解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6 16:10
侵略商业隐秘罪司法解说?所谓的商业隐秘是指以偷盗、威逼、钳制或许其他不正当手法获取权利人的商业隐秘,或许不合法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其所把握的或获取的商业隐秘,给商业隐秘的权利人形成重大丢失的行为。今日听讼小编给我们收集整理了关于此罪的司法解说以及法令条文。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侵略商业隐秘罪的刑法规则及司法解说
刑法的根本规则
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略商业隐秘罪】
有下列侵略商业隐秘行为之一,给商业隐秘的权利人形成重大丢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置金;形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置金:
(一)以偷盗、威逼、钳制或许其他不正当手法获取权利人的商业隐秘的;
(二)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以前项手法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隐秘的;
(三)违背约好或许违背权利人有关保存商业隐秘的要求,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其所把握的商业隐秘的。
明知或许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运用或许发表别人的商业隐秘的,以侵略商业隐秘论。
本条所称商业隐秘,是指不为大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纳保密办法的技术信息和运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隐秘的一切人和经商业隐秘一切人答应的商业隐秘运用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侵略常识产权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节录)
(2004年12月22日 法释[2004] 19号)
第七条 施行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则的行为之一,给商业隐秘的权利人形成丢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归于“给权利人形成重大丢失”,应当以侵略商业隐秘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置金。
给商业隐秘的权利人形成丢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归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则的“形成特别严重后果”,应当以侵略商业隐秘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置金。
第十五条 单位施行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则的行为,按照本解说规则的相应个人违法的科罪量刑规范的三倍科罪量刑。
第十六条 明知别人施行侵略常识产权违法,而为其供给借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答应证件,或许供给出产、运营场所或运送、贮存、署理进出口等便当条件、协助的,以侵略常识产权违法的共犯论处。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统辖的刑事案子立案追诉规范的规则(二)》(节录)
(2010年5月7日 公通字[2010] 23号)
第七十三条 [侵略商业隐秘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略商业隐秘,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隐秘权利人形成丢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略商业隐秘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隐秘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隐秘权利人形成重大丢失的景象。
第八十九条 关于准备犯、未遂犯、间断犯,需求追查刑事职责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九十条 本规则中的立案追诉规范,除法令、司法解说、本规则中还有规则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违法。
第九十一条 本规则中的“以上”,包含本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盗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节录)
(1998年3月17日 法释[1998] 4号)
第十二条(第六项) 审理偷盗案子,应当留意区别偷盗罪与其他违法的边界:
(六)偷盗技术成果等商业隐秘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则科罪处置。
《关于制止侵略商业隐秘行为的若干规则(1998年批改)》(节录)
(1995年11月23日 国家工商行政办理局令第41号)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商业隐秘,是指不为大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纳保密办法的技术信息和运营信息。
本规则所称不为大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揭露途径直接获取的。
本规则所称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认的可运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实际的或许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许竞赛优势。
本规则所称权利人采纳保密办法,包含缔结保密协议,树立保密制度及采纳其他合理的保密办法。
本规则所称技术信息和运营信息,包含规划、程序、产品配方、制造工艺、制造方法、办理窍门、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战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本规则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对商业隐秘享有一切权或许运用权的公民、法人或许其它安排。
第三条 制止下列侵略商业隐秘行为:
(一)以偷盗、威逼、钳制或许其他不正当手法获取权利人的商业隐秘;
(二)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以前项手法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隐秘;
(三)与权利人有事务联系的单位和个人违背合同约好或许违背权利人保存商业隐秘的要求,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其所把握的权利人的商业隐秘;
(四)权利人的员工违背合同约好或许违背权利人保存商业隐秘的要求,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其所把握的权利人的商业隐秘。
第三人明知或许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运用或许发表别人的商业隐秘,视为侵略商业隐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赛法》(节录)
(1993年12月1日)
第十条 运营者不得选用下列手法侵略商业隐秘:
(一)以偷盗、威逼、钳制或许其他不正当手法获取权利人的商业隐秘;
(二)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以前项手法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隐秘;(三)违背约好或许违背权利人有关保存商业隐秘的要求,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其所把握的商业隐秘。
第三人明知或许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运用或许发表别人的商业隐秘,视为侵略商业隐秘。
本条所称的商业隐秘,是指不为大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纳保密办法的技术信息和运营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节录)
(1996年10月1日)
第三十四条 违背本法规则,以教唆盗取、威逼钳制等手法侵吞别人的科技成果,侵略别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当民事补偿职责,能够处以罚款;构成违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传统工艺美术维护法令》(节录)
(1997年5月20日 国务院令第217号)
第二条 本法令所称传统工艺美术,是指百年以上,历史悠久,技艺精深,世代相传,有完好的工艺流程,选用天然原材料制造,具有明显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手工艺种类和技艺。
第二十条 违背本法令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给予行政处置或许行政处置;构成违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一)盗取或许走漏传统工艺美术技艺隐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节录)
(1998年5月1日)
第三十四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查看时,能够行使下列职权:
(一)问询当事人或许有关人员,并要求其供给证明材料和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查询、仿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帐簿、单据、凭据、文件及其他材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材料;
(三)查看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资产,必要时能够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经营;
(四)在依据或许灭失或许今后难以获得的情况下,能够依法先行挂号保存,当事人或许有关人员不得搬运、藏匿或许毁掉。
第四十六条 价格工作人员走漏国家隐秘、商业隐秘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构成违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尚不构成违法的,依法给予处置。
好了,以上便是听讼小编今日为我们带来的侵略商业隐秘罪的法令相关常识,期望各位现已对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完好的知道,而且能让您知道您所遇到的问题的下一步该怎样去做。假如您在遭受了这样的问题,必定要用法令的兵器为自己保卫公正,如您需求法令咨询,请进入听讼网,咨询专业律师,信任定会有完美的答复。
侵略商业隐秘罪的刑法规则及司法解说
刑法的根本规则
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略商业隐秘罪】
有下列侵略商业隐秘行为之一,给商业隐秘的权利人形成重大丢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置金;形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置金:
(一)以偷盗、威逼、钳制或许其他不正当手法获取权利人的商业隐秘的;
(二)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以前项手法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隐秘的;
(三)违背约好或许违背权利人有关保存商业隐秘的要求,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其所把握的商业隐秘的。
明知或许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运用或许发表别人的商业隐秘的,以侵略商业隐秘论。
本条所称商业隐秘,是指不为大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纳保密办法的技术信息和运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隐秘的一切人和经商业隐秘一切人答应的商业隐秘运用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侵略常识产权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节录)
(2004年12月22日 法释[2004] 19号)
第七条 施行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则的行为之一,给商业隐秘的权利人形成丢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归于“给权利人形成重大丢失”,应当以侵略商业隐秘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置金。
给商业隐秘的权利人形成丢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归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则的“形成特别严重后果”,应当以侵略商业隐秘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置金。
第十五条 单位施行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则的行为,按照本解说规则的相应个人违法的科罪量刑规范的三倍科罪量刑。
第十六条 明知别人施行侵略常识产权违法,而为其供给借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答应证件,或许供给出产、运营场所或运送、贮存、署理进出口等便当条件、协助的,以侵略常识产权违法的共犯论处。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统辖的刑事案子立案追诉规范的规则(二)》(节录)
(2010年5月7日 公通字[2010] 23号)
第七十三条 [侵略商业隐秘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略商业隐秘,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隐秘权利人形成丢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略商业隐秘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隐秘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隐秘权利人形成重大丢失的景象。
第八十九条 关于准备犯、未遂犯、间断犯,需求追查刑事职责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九十条 本规则中的立案追诉规范,除法令、司法解说、本规则中还有规则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违法。
第九十一条 本规则中的“以上”,包含本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盗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节录)
(1998年3月17日 法释[1998] 4号)
第十二条(第六项) 审理偷盗案子,应当留意区别偷盗罪与其他违法的边界:
(六)偷盗技术成果等商业隐秘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则科罪处置。
《关于制止侵略商业隐秘行为的若干规则(1998年批改)》(节录)
(1995年11月23日 国家工商行政办理局令第41号)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商业隐秘,是指不为大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纳保密办法的技术信息和运营信息。
本规则所称不为大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揭露途径直接获取的。
本规则所称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认的可运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实际的或许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许竞赛优势。
本规则所称权利人采纳保密办法,包含缔结保密协议,树立保密制度及采纳其他合理的保密办法。
本规则所称技术信息和运营信息,包含规划、程序、产品配方、制造工艺、制造方法、办理窍门、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战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本规则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对商业隐秘享有一切权或许运用权的公民、法人或许其它安排。
第三条 制止下列侵略商业隐秘行为:
(一)以偷盗、威逼、钳制或许其他不正当手法获取权利人的商业隐秘;
(二)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以前项手法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隐秘;
(三)与权利人有事务联系的单位和个人违背合同约好或许违背权利人保存商业隐秘的要求,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其所把握的权利人的商业隐秘;
(四)权利人的员工违背合同约好或许违背权利人保存商业隐秘的要求,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其所把握的权利人的商业隐秘。
第三人明知或许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运用或许发表别人的商业隐秘,视为侵略商业隐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赛法》(节录)
(1993年12月1日)
第十条 运营者不得选用下列手法侵略商业隐秘:
(一)以偷盗、威逼、钳制或许其他不正当手法获取权利人的商业隐秘;
(二)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以前项手法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隐秘;(三)违背约好或许违背权利人有关保存商业隐秘的要求,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其所把握的商业隐秘。
第三人明知或许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运用或许发表别人的商业隐秘,视为侵略商业隐秘。
本条所称的商业隐秘,是指不为大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纳保密办法的技术信息和运营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节录)
(1996年10月1日)
第三十四条 违背本法规则,以教唆盗取、威逼钳制等手法侵吞别人的科技成果,侵略别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当民事补偿职责,能够处以罚款;构成违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传统工艺美术维护法令》(节录)
(1997年5月20日 国务院令第217号)
第二条 本法令所称传统工艺美术,是指百年以上,历史悠久,技艺精深,世代相传,有完好的工艺流程,选用天然原材料制造,具有明显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手工艺种类和技艺。
第二十条 违背本法令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给予行政处置或许行政处置;构成违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一)盗取或许走漏传统工艺美术技艺隐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节录)
(1998年5月1日)
第三十四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查看时,能够行使下列职权:
(一)问询当事人或许有关人员,并要求其供给证明材料和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查询、仿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帐簿、单据、凭据、文件及其他材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材料;
(三)查看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资产,必要时能够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经营;
(四)在依据或许灭失或许今后难以获得的情况下,能够依法先行挂号保存,当事人或许有关人员不得搬运、藏匿或许毁掉。
第四十六条 价格工作人员走漏国家隐秘、商业隐秘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构成违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尚不构成违法的,依法给予处置。
好了,以上便是听讼小编今日为我们带来的侵略商业隐秘罪的法令相关常识,期望各位现已对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完好的知道,而且能让您知道您所遇到的问题的下一步该怎样去做。假如您在遭受了这样的问题,必定要用法令的兵器为自己保卫公正,如您需求法令咨询,请进入听讼网,咨询专业律师,信任定会有完美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