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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3 15:23

状况:有用发布日期:2007-01-19收效日期:2007-01-19发布部分:广东省当地税务局发布文号:粤地税发[2007]15号
各市当地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修建业营业税项目办理及发票运用办理暂行办法>的告诉》(国税发(2006)12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总局的要求切实加强不动产、修建业营业税办理,并将遵循履行中呈现的问题及相关材料及时上报省局。
二OO七年一月十九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修建业营业税项目办理及发票运用办理暂行办法》的告诉国税发[2006]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当地税务局:为了加强不动产、修建业营业税办理,现将《不动产、修建业营业税项目办理及发票运用办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仔细遵循履行,对遵循履行中呈现的问题及有关状况应及时上报总局。本办法自2006年10月1日起履行。
国家税务总局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不动产、修建业营业税项目办理及发票运用办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和标准不动产、修建业营业税征收办理,遵循“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归纳办理”的治税政策,完成对不动产、修建业营业税的精细化办理,拟定本办法。第一条各地税务机关应对不动产和修建业营业税实施项目办理制度。?不动产和修建业营业税项目办理是指税务机关依据不动产和修建业特色,选用信息化手法,依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以不动产和修建业工程项目为办理目标,指定专门的办理人员,运用不动产和修建业营业税项目办理软件,对交税人经过计算机网络实时申报的信息进行税收办理的一种形式。?第二条税务机关不动产和修建业营业税项目办理的具体内容如下:?(一)受理不动产和修建业工程项目的项目挂号;?(二)对不动产和修建业工程项目的挂号信息、申报信息、入库信息进行收集、录入、汇总、剖析、传递、比对;?(三)对税收政策进行宣扬解说,及时反应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四)把握不动产出售和工程项目进展及工程项目结算状况;(五)依据不动产出售和修建业工程项目进展监控不动产和工程项目的交税申报、税款交纳状况,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六)监督交税人合法获得、运用、开具不动产出售和修建业发票;?(七)不动产出售及修建业工程项目竣工后及时清缴税款,并出具清算陈述。?第三条交税人出售不动产或供给修建业应税劳务的,应在不动产出售合同签定或修建业工程合同签定并收取修建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有关材料向不动产所在地或修建业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不动产、修建工程项目挂号:(一)《不动产项目状况挂号表》(见附件1)或《修建业工程项目状况挂号表》(见附件2)的纸制和电子文档;?(二)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挂号证件副本;?(三)不动产出售许可证、修建业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四)不动产出售合同、修建业工程施工合同;?(五)交税人的开户银行、帐号;?(六)中标告诉书等修建业工程项目证书,对无项目证书的工程项目,交税人应供给书面材料,材料内容包含工程施工地址、工程总造价、参建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七)税务机关要求供给的其他有关材料。?交税人供给异地修建业应税劳务的,应一起依照上述规定向组织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修建业工程项目挂号。?第四条交税人不动产、修建业工程项目挂号内容发生变化,应自挂号内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项目状况挂号表》、《修建业工程项目状况挂号表》的纸制和电子文档,向不动产所在地或修建业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项目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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