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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房地产税收管理一体化机制的内容是如何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3 08:55

在国家宏观方针调控下,房地产商场价格调控获得阶段性成效,可是房地产价格反弹的压力仍然存在,如何故税收作为房地产商场税收调控的首要手法,并发挥税收调控的分配效果,构成的财政资金,专门用于经济适用房等保证房的建造是咱们亟待研讨的问题。本文对房地产税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对房地产税收办理“一体化”进行考虑,探究树立房地产办理“一体化”的机制,以进步税收对房地产商场调控的力度。
房地产税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1、分块办理,资源糟蹋。房地产作为税源,大致有四个交税环节:房地产开发及转让环节、持有环节、租借环节、再转让环节。当时的一体化办理所做到的是单个环节或许某两个环节税收会集办理,其他环节的税收由别的的税务机关征收办理。房地产各环节税收被切块办理,没有构成信息同享、组织合一的一体化。
2、办理信息链断裂。根据税源的特色,房地产税收办理信息链可分为四个环节:新开发商品房信息,由房地产税收办理机关把握;持有房地产信息,由税务机关经过税源挂号把握;房产租借信息,一般情况下房地产租借信息首要把握在房地产办理部分手中,房地产税收办理信息涣散于税务机关与其他房地产办理机关、税务机关内部的不同部分,有的乃至是办理空白,未能构成从房地产权力生成至转让、持有、租借、再转让的税收办理信息链,更难以构成真实意义上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办理。
3、税种方针各自为营,彼此掣肘。因为当时税制针对房地产税源,规划了多个税种,方针纷歧、多环节征收,如以房地产对外出资,营业税不纳税,土地增值税免纳税收或纳税;营业税对转让经济适用房减免税收,土地增值税对一般规范住所减免税收;扣除项目金额方面,企业所得税与土地增值税方面差异很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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