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的诈骗罪案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3 06:25
在司法实践中,欺诈罪是归于多发案子,由于欺诈的类型有许多,给不法份子进行欺诈供给了许多的或许性。近年来我国城市改造不断进行,不法份子就使用这一点施行拆迁欺诈,那么拆迁中的欺诈罪事例怎么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案情简介】
某某市a区人民政府为打造“b县或人文生态园区”, 政府需对a区某某镇三洋村的居民住宅及隶属设备进行拆迁补偿。从2007年10月1日开端就对以上规模内的悉数建造行为予以制止,并发出了布告,而何某一家建筑的居民楼就在该拆迁规模之内。2007年往后,何某及其兄何胜在自家房子顶楼加修了钢架棚。2012年b县或人文生态园区担任拆迁安顿的疆土部分及其作业人员在对何某家房子进行测量时,何某要求依照2007年之前所修房子的补偿标准,对其房子顶层80%的面积进行补偿,其拆迁安顿的作业人员在测量何某家房子面积后,与何某一家签定了拆迁安顿补偿协议,何某由此获得了安顿卡和收取房子拆迁周转费19万余元。2013年6月6日何某因房子拆迁涉嫌欺诈罪一案被某某市a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违法嫌疑人何某被刑事拘留后,其亲属心急如火便前来我所寻求法令协助,依法托付自己作为何某涉嫌欺诈罪一案的刑事辩解人。
【办案概况】
1、本辩解人在承受何某亲属的托付后,仔细听取了其亲属的陈说,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到看守所会见了违法嫌疑人何某,在听取何某的陈说后,发现本案疑点重重,决议为何某请求取保候审。期间,何某的亲属退回了本来的安顿补偿卡,并从头签定了比本来安顿面积少187平方米的安顿补偿协议。
2、本辩解人为了让何某能够获得取保候审,便屡次与该案的承办人及其相关领导交流和交换定见,2013年6月26日该局决议对何某取保候审。
3、何某尽管获得了取保候审,但某某市a区公安分局于2013年9月26日还是以违法嫌疑人何某不合法获取房子安顿面积187平方米,骗得国家财产324871元,其行为冒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之规则,涉嫌欺诈罪为由向某某市a区人民检察院移送申述。
4、该案在进入检查申述阶段后,本辩解人专门去某某市a区人民检察院复印了本案的依据资料,在得到依据资料后,仔细进行了研讨,后再一次会见了违法嫌疑人何某,并结合公安机关的申述定见书和本案的依据及何某自己的陈说,当即向检察院书写并递交了以公安机关指控何某构成欺诈罪的现实不清、依据不足的律师主张书。a区人民检察院在收到本辩解人的律师主张书后,将本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了两次。
【律师定见】
一、本案应当按民事纠纷对待,不应按刑事违法处理。
疆土部分及其拆迁作业人员与何某家达到的安顿补偿协议系格局合同,是由拆迁作业人员先将拆迁安顿房子测量后,又将其补偿面积、补偿价款填好后,再叫何某及其家人在该协议上签的字,两边签字后,该协议再经疆土局及其相关领导予以检查和赞同,在该协议获得赞同后,何某才有或许得到其安顿协议上所约好的补偿面积和补偿价款。因而,其决议、分配权在于疆土局及其作业人员,而何某从头到尾都处于遵守和被分配的位置,也无法左右疆土局及其作业人员。即便何某在其协议签定之前,有或许提出多给一点补偿面积的要求,但该要求也有必要要在疆土部分赞同并签字情况下,何某的要求方能得以完成。若疆土局一方以为多补偿了、想要更改其安顿协议,一是两边能够洽谈处理,二是两边能够经过人民法院或裁定机关判决其协议无效或吊销该协议,公安机关也不得以两边经过洽谈所达到的安顿补偿协议,来确认何某构成欺诈罪。因而,本案应当按民事纠纷对待,不应按刑事违法处理。
二、违法嫌疑人何某不构成欺诈罪。
1、担任拆迁测量的作业人员在前来何某家测量面积之前,与何某及其家人素昧生平,何某底子就不或许与其勾通。
2、何某家天台上的钢架棚即便不是悉数在2007年之前建成,至少担任拆迁测量的作业人员前来测量面积时该钢架棚是客观存在的,该天台上的面积该不该测量和补偿,该补偿多少,完全是由疆土局及其担任测量的作业人员决议,何某家无法左右,拆迁作业组为了赶拆迁进展而给何某多补偿面积或何某要求多补偿面积,两边经过洽谈后便达到了安顿补偿协议,该协议也是归于民事法令之中的合同联系,何某并没有虚拟现实和隐秘真实情况的行为。
3、至于村上所出具的证明和证人证言均不是由何某虚拟和假造的。村上的证明是由村主任出具并加盖了公章,其职责在村上的干部,对此何某也无法左右,而证言也悉数是由拆迁作业人员安排调查和制造的,并非是何某假造的,其真实性应由疆土局及其作业人员检查和确认,其职责也不在于何某。
三、何某家先后所签定的安顿补偿协议相差的补偿面积和补偿金额不能作为何某的欺诈金额,
疆土局与何某开始签定的安顿协议上的补偿面积、补偿价款是由两边经过洽谈一致自愿达到的,然后面的安顿协议上的补偿面积及其价款则是何某在看守所被羁押后,何某的家人为了将何某从看守所取保出来,在一种心不甘情不肯和被逼无法的情况下才与拆迁作业人员达到的,所以两个安顿协议的相差补偿面积187平方米及其补偿金额324871元不能作为何某的涉案金额,何况协议前后某触及何并未实践不合法获得和占有其相差的补偿金款,假如真的依照申述定见书的核算方法来确认其涉案金额的话,何某家退让越多、要求补偿的面积越小,何某的涉案金额就越大,其罪过就越重,明显与我国的法令相违反,故以上金额324871元不能作为何某的涉案金额。
四、违法嫌疑人何梅在曾经体现好,无违法违法前科劣迹,在案发后照实陈说,并能积极地合作公安机关查明本案现实,且其情节细微,依据我国《刑法》“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的准则,主张检察机关对违法嫌疑人何梅作出“不申述”的决议。
某某市a区人民检察院在对本案的现实和依据进行检查一起,其承办检察官在与本辩解人交换定见后,采用了本辩解人以上的一些定见。
【检察院最终决议】
检察院以为,何某尽管不合法获取的安顿面积为187平方米,骗得周转房费13494.96元,其行为冒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则,但案发后,何某及其家人已将安顿卡交还,并依照实有房子面积和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国家丢失已追回,其违法情节细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则,能够免予刑事处分。在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则,决议对何某不予申述。
【律师小结】
拆迁作业触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触及面广,且作业杂乱, 政府部分要多给人民群众做引导和善后作业,不宜用刑事手法来处理拆迁问题。不然,将有损人民政府的形象。
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案情简介】
某某市a区人民政府为打造“b县或人文生态园区”, 政府需对a区某某镇三洋村的居民住宅及隶属设备进行拆迁补偿。从2007年10月1日开端就对以上规模内的悉数建造行为予以制止,并发出了布告,而何某一家建筑的居民楼就在该拆迁规模之内。2007年往后,何某及其兄何胜在自家房子顶楼加修了钢架棚。2012年b县或人文生态园区担任拆迁安顿的疆土部分及其作业人员在对何某家房子进行测量时,何某要求依照2007年之前所修房子的补偿标准,对其房子顶层80%的面积进行补偿,其拆迁安顿的作业人员在测量何某家房子面积后,与何某一家签定了拆迁安顿补偿协议,何某由此获得了安顿卡和收取房子拆迁周转费19万余元。2013年6月6日何某因房子拆迁涉嫌欺诈罪一案被某某市a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违法嫌疑人何某被刑事拘留后,其亲属心急如火便前来我所寻求法令协助,依法托付自己作为何某涉嫌欺诈罪一案的刑事辩解人。
【办案概况】
1、本辩解人在承受何某亲属的托付后,仔细听取了其亲属的陈说,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到看守所会见了违法嫌疑人何某,在听取何某的陈说后,发现本案疑点重重,决议为何某请求取保候审。期间,何某的亲属退回了本来的安顿补偿卡,并从头签定了比本来安顿面积少187平方米的安顿补偿协议。
2、本辩解人为了让何某能够获得取保候审,便屡次与该案的承办人及其相关领导交流和交换定见,2013年6月26日该局决议对何某取保候审。
3、何某尽管获得了取保候审,但某某市a区公安分局于2013年9月26日还是以违法嫌疑人何某不合法获取房子安顿面积187平方米,骗得国家财产324871元,其行为冒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之规则,涉嫌欺诈罪为由向某某市a区人民检察院移送申述。
4、该案在进入检查申述阶段后,本辩解人专门去某某市a区人民检察院复印了本案的依据资料,在得到依据资料后,仔细进行了研讨,后再一次会见了违法嫌疑人何某,并结合公安机关的申述定见书和本案的依据及何某自己的陈说,当即向检察院书写并递交了以公安机关指控何某构成欺诈罪的现实不清、依据不足的律师主张书。a区人民检察院在收到本辩解人的律师主张书后,将本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了两次。
【律师定见】
一、本案应当按民事纠纷对待,不应按刑事违法处理。
疆土部分及其拆迁作业人员与何某家达到的安顿补偿协议系格局合同,是由拆迁作业人员先将拆迁安顿房子测量后,又将其补偿面积、补偿价款填好后,再叫何某及其家人在该协议上签的字,两边签字后,该协议再经疆土局及其相关领导予以检查和赞同,在该协议获得赞同后,何某才有或许得到其安顿协议上所约好的补偿面积和补偿价款。因而,其决议、分配权在于疆土局及其作业人员,而何某从头到尾都处于遵守和被分配的位置,也无法左右疆土局及其作业人员。即便何某在其协议签定之前,有或许提出多给一点补偿面积的要求,但该要求也有必要要在疆土部分赞同并签字情况下,何某的要求方能得以完成。若疆土局一方以为多补偿了、想要更改其安顿协议,一是两边能够洽谈处理,二是两边能够经过人民法院或裁定机关判决其协议无效或吊销该协议,公安机关也不得以两边经过洽谈所达到的安顿补偿协议,来确认何某构成欺诈罪。因而,本案应当按民事纠纷对待,不应按刑事违法处理。
二、违法嫌疑人何某不构成欺诈罪。
1、担任拆迁测量的作业人员在前来何某家测量面积之前,与何某及其家人素昧生平,何某底子就不或许与其勾通。
2、何某家天台上的钢架棚即便不是悉数在2007年之前建成,至少担任拆迁测量的作业人员前来测量面积时该钢架棚是客观存在的,该天台上的面积该不该测量和补偿,该补偿多少,完全是由疆土局及其担任测量的作业人员决议,何某家无法左右,拆迁作业组为了赶拆迁进展而给何某多补偿面积或何某要求多补偿面积,两边经过洽谈后便达到了安顿补偿协议,该协议也是归于民事法令之中的合同联系,何某并没有虚拟现实和隐秘真实情况的行为。
3、至于村上所出具的证明和证人证言均不是由何某虚拟和假造的。村上的证明是由村主任出具并加盖了公章,其职责在村上的干部,对此何某也无法左右,而证言也悉数是由拆迁作业人员安排调查和制造的,并非是何某假造的,其真实性应由疆土局及其作业人员检查和确认,其职责也不在于何某。
三、何某家先后所签定的安顿补偿协议相差的补偿面积和补偿金额不能作为何某的欺诈金额,
疆土局与何某开始签定的安顿协议上的补偿面积、补偿价款是由两边经过洽谈一致自愿达到的,然后面的安顿协议上的补偿面积及其价款则是何某在看守所被羁押后,何某的家人为了将何某从看守所取保出来,在一种心不甘情不肯和被逼无法的情况下才与拆迁作业人员达到的,所以两个安顿协议的相差补偿面积187平方米及其补偿金额324871元不能作为何某的涉案金额,何况协议前后某触及何并未实践不合法获得和占有其相差的补偿金款,假如真的依照申述定见书的核算方法来确认其涉案金额的话,何某家退让越多、要求补偿的面积越小,何某的涉案金额就越大,其罪过就越重,明显与我国的法令相违反,故以上金额324871元不能作为何某的涉案金额。
四、违法嫌疑人何梅在曾经体现好,无违法违法前科劣迹,在案发后照实陈说,并能积极地合作公安机关查明本案现实,且其情节细微,依据我国《刑法》“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的准则,主张检察机关对违法嫌疑人何梅作出“不申述”的决议。
某某市a区人民检察院在对本案的现实和依据进行检查一起,其承办检察官在与本辩解人交换定见后,采用了本辩解人以上的一些定见。
【检察院最终决议】
检察院以为,何某尽管不合法获取的安顿面积为187平方米,骗得周转房费13494.96元,其行为冒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则,但案发后,何某及其家人已将安顿卡交还,并依照实有房子面积和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国家丢失已追回,其违法情节细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则,能够免予刑事处分。在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则,决议对何某不予申述。
【律师小结】
拆迁作业触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触及面广,且作业杂乱, 政府部分要多给人民群众做引导和善后作业,不宜用刑事手法来处理拆迁问题。不然,将有损人民政府的形象。
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