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赔偿安置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5 05:29
南京市征地房子拆迁补偿安顿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征地房子拆迁处理,保证建造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处理法》、《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处理法实施法令》、《江苏省土地处理法令》等有关法令法规和规则,结合《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顿方法》(宁政发(2004)93号)履行状况,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雨花台区、栖霞区(以下简称“江南八区”)规模内的征地房子拆迁补偿安顿,适用本方法。
撤组剩下国有土地上原建于集体土地上房子被拆迁的,以及撤组后原宅基地上依法翻建或改建的房子被拆迁的,不管被拆迁人是否收取国有土地运用证和房子产权证,均适用本方法。
暂时运用土地触及农人房子拆迁的,按本方法规则实施拆迁。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征地房子拆迁补偿安顿,系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及实施规划的需求,依据法令规则的程序和赞同权限,将农人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需实施征地房子拆迁,并依法给予被拆迁人合理补偿安顿的行为。
第四条本方法所称征地房子拆迁,包含住所房子拆迁和非住所房子拆迁。住所房子拆迁包含寓居房子拆迁及其附房和披房拆迁。非住所房子拆迁包含经营用房拆迁和非经营用房拆迁及其附房和披房拆迁。
第五条征地房子拆迁补偿安顿方法,分为钱银补偿、统拆统建两种。住所房子拆迁实施钱银补偿的,被拆迁人能够申购拆迁安顿房,实施产权互换,被拆迁人抛弃申购拆迁安顿房并经公证的,能够收取钱银补偿款;住所房子拆迁不具有实施钱银补偿条件的,实施统拆统建。
第六条拆迁安顿房准则上由各区政府在本辖区内依照“相对就近”的准则,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乡镇建造规划,担任建造、供给和处理;确因规划、土地等原因需跨区建造的,有必要报市政府赞同。拆迁安顿房享用经济适用住所方针。拆迁安顿房建造、供给和处理的详细方法,由市房子处理部分另行拟定。
第七条拆迁安顿房实施基准价格区间准则。基准价格区间由市物价局会同市疆土资源局,参照经济适用住所定价系统,依据不同区域实践状况,当令拟定并发布。
详细拆迁安顿房项目供给的基准价格,由项目地点区政府在前款发布的拆迁安顿房基准价格区间内确认,报市物价局和市疆土资源局存案;确需超出前款发布的拆迁安顿房基准价格区间的,须经市物价局和市疆土资源局初审后报市政府审定。
详细拆迁项目实施前,由地点区政府担任及时向被拆迁人布告供给该项意图拆迁安顿房的基准价格。
第八条南京市疆土资源局是本市征地房子拆迁补偿安顿作业的行政主管部分,对本市征地房子拆迁补偿安顿作业实施监督处理。
南京市集体土地房子拆迁处理工作室详细担任本市征地房子拆迁补偿安顿日常处理作业,承办拆迁计划审阅、业务培训辅导、方针咨询服务、拆迁胶葛和谐、上访对立处理等业务。
第九条建造、规划、房产、物价、督查、审计、信访、公安、宣扬、司法行政、开展变革、行政法令、劳作保证、农村经济、市政共用、民政、工商、税务、教育、卫生、商贸、建工、邮政、电信、供电等部分和单位,以及有关大街办事处,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一起做好相关作业。
第十条征地房子拆迁补偿安顿作业实施属地担任制。江南八区政府是本区征地房子拆迁补偿安顿职责单位,担任本辖区内征地房子拆迁补偿安顿作业,履行详细的政府部分作为拆迁实施单位,承办本区征地房子拆迁补偿安顿业务。
第十一条树立征地房子拆迁补偿安顿作业绩效查核准则。市政府对各区政府征地房子拆迁补偿安顿作业实施归纳方针查核,详细查核作业由市集体土地房子拆迁处理工作室承办。
第二章拆迁处理
第十二条征地布告后,有关部分、单位和个人应在征(用)地规模内暂停处理下列事项: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造用地;
(二)批阅新建、改建、扩建房子;
(三)处理入户或分户,但因婚姻、出世、回国、战士退伍、经赞同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以及刑满释放、免除劳作教养等状况有必要入户或分户的在外;
(四)核发工商经营执照;
(五)赞同房子、土地流通;
(六)改变房子、土地用处。
征地布告后,私行处理本条所列事项的,征地房子拆迁时不予确认。
第十三条因建造征收土地,需实施征地房子拆迁的,拆迁实施单位应当依据本方法对拆迁总费用进行测算,并在寻求拆迁人定见、报市集体土地房子拆迁处理工作室审阅后,与拆迁人签定《拆迁业务处理协议》,按协议约好实施拆迁职责。
第十四条征地房子拆迁实施前,拆迁实施单位应将征地房子拆迁计划报市集体土地房子拆迁处理工作室审阅,经赞同的应将《南京市征地房子拆迁计划赞同告诉书》在被拆迁房子地点大街、村进行布告,布告期不得少于7天,并按经赞同的计划实施拆迁。
第十五条拆迁实施单位请求审阅征地房子拆迁计划时,应供给以下资料:
(一)征(用)地赞同文件及经核准的用地规模图;
(二)征地房子拆迁计划请求表及附表;
(三)由处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已专项收存拆迁实施单位不少于拆迁补偿款总额80%的资金证明;
(四)与拆迁人签定的《拆迁业务处理协议》及市集体土地房子拆迁处理工作室对拆迁总费用的审阅定见书;
(五)拆迁撤组剩下国有土地上原建(或依法翻建、改建)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子的,需供给相应的土地权属证明资料;
(六)拆迁安顿房履行资料;
(七)其它需求提交的资料。
第十六条《南京市征地房子拆迁计划赞同告诉书》有效期为4个月。超越规则时刻仍未完结拆迁的,拆迁实施单位应在期满10日前向市集体土地房子拆迁处理工作室请求续期,一次续期不得超越3个月。拆迁项目结束后,拆迁实施单位应当向市集体土地房子拆迁处理工作室报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假造、涂抹、转让《南京市征地房子拆迁计划赞同告诉书》。
第十七条拆迁实施单位在收取《南京市征地房子拆迁计划赞同告诉书》后7个作业日内,应当将不低于拆迁费用总额的30%资金先行支交给拆迁安顿房建造方,作为拆迁安顿房建造的启动资金,并与拆迁安顿房建造方签定相关协议。
第十八条拆迁实施单位应当与被拆迁人依照本方法规则就补偿、搬迁等事项签定《拆迁补偿安顿协议》。
第十九条征地房子拆迁作业人员须经业务培训,经查核合格后,由市集体土地房子拆迁处理工作室核发《南京市征地房子拆迁上岗资历证书》,获得资历后方可上岗从事征地房子拆迁作业。
第三章拆迁补偿
第二十条被拆迁人持有宅基地集体土地运用证(含撤组剩下国有土地运用证,下同)和房子产权证(含建房许可证,下同)的,按本方法给予补偿。拆迁补偿以前述两证所载的合法房子修建面积为测算依据。
宅基地集体土地运用证和房子产权证均不具有的,归于违法修建,不予补偿。
征地布告后,突击建造的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第二十一条住所房子实施钱银补偿的,其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三部分组成。拆迁住所房子的附房、披房只付出原房补偿款。
被拆迁人原合法住所房子修建面积超越22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只付出原房补偿款。
第二十二条被拆迁人仅有一处住所(一处住所的确认,以一个土地运用证为准;没有土地运用证的,以一个房子产权证为准;土地运用证和房子产权证均不具有的,按有关规则处理),且获得的钱银补偿款低于供给该项目最小套型拆迁安顿房总价的,拆迁实施单位应依照以基准价格测算的供给该项意图最小户型拆迁安顿房总价对被拆迁人进行钱银补偿。
第二十三条住所房子实施统拆统建的,其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建房补助款两部分组成。拆迁人在此根底上,应当添加拆迁补偿款总额的25%作为共用设备配套费,由地点大街办事处包干运用,专项用于共用设备配套建造。
统拆统建的新宅基地运用农用地的,拆迁人还应当付出处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等有关费用。
统拆统建的新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越135平方米,由大街办事处统一规划、统一安排,宅基地用地手续须按规则程序报批。
第二十四条非住所房子拆迁,对用地与建造手续合法、具有工商经营执照的产权人,按下列规则进行钱银补偿:
(一)拆迁非住所房子,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区位补偿款两部分组成;撤除非住所房子中的附房、披房只付出原房补偿款。
(二)拆迁具有区域功能性的校园、医院、敬老院,按非住所房子拆迁补偿费规范1.5倍核算,拆迁人不承当另行复建职责。
(三)拆迁经营用房,其设备搬迁费用,由拆迁实施单位依照不超越拆迁补偿款2%给予补偿;拆迁非经营用房中的出产用房,其设备的撤除、装置和搬迁费用,由拆迁实施单位依照不超越拆迁补偿款8%给予补偿;拆迁其他非经营房子的设备转移费用,由拆迁实施单位依照不超越拆迁补偿款4%给予补偿。
(四)拆迁非住所房子形成歇业的,归于经营用房的,拆迁实施单位应当给予不超越拆迁补偿款8%的补偿;归于非经营用房的,应当给予不超越钱银补偿金额5%补偿。
(五)拆迁非住所房子,对撤除后无法进行搬迁和再次装置运用的设备的补偿,由拆迁实施单位依照重置价结组成新测算,寻求拆迁人定见后,报地点区政府审定。
(六)被拆迁人将房子租借的,拆迁实施单位仅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其间,对承租人因歇业、设备撤除、装置和搬迁形成的丢失补偿,由被拆迁人支交给承租人。
被拆迁人与承租人的租借协议对前款所述的丢失补偿有约好的,由两边按协议约好处理;两边没有租借协议或租借协议对之未约好的,由被拆迁人与承租人依据实践状况自行洽谈处理。
第二十五条拆迁个体工商户自有经营用房及连家店的,被拆迁人有必要供给土地运用证、房子产权证、工商经营执照,按以下规则补偿:
(一)钱银拆迁的,如其土地运用证上所载明的土地用处为宅基地的,按住所房子钱银补偿规范付出拆迁补偿款,但其原房补偿款部分按1.2倍核算,不再另行安顿和付出歇业丢失等其它补偿;如其土地运用证上所载明的为其它用处的,按非住所房子实施拆迁。
(二)统拆统建的,按住所房子统拆统建规范付出拆迁补偿款,但其原房补偿款部分按1.2倍核算,不再另行安顿和付出歇业丢失等其它补偿。
第二十六条住所房子实施钱银拆迁或统拆统建的,拆迁实施单位应当向被拆迁人付出搬迁费、过渡费、原房电话、空调、有线电视等设备拆移补偿费、撤除管道煤气补助费和电增容工料费等费用;被拆迁人的原房有装饰的,拆迁实施单位应当付出装饰补偿费。
第二十七条住所房子被拆迁人提早搬迁的,拆迁实施单位应当给予奖赏费,其规范和期限参照一起期市政府发布的国有土地上城市房子拆迁规则履行。
提早搬迁奖赏费以一个产权户为单位核计,一个产权户的确认,以一个土地运用证为准;没有土地运用证的,以一个房子产权证为准;土地运用证和房子产权证均不具有的,按有关规则处理。
被拆迁人申购拆迁安顿房的,同一项目按搬迁先后顺序参与选房。
第四章拆迁安顿房申购
第二十八条住所房子被拆迁人申购拆迁安顿房,实施产权互换的,其可申购面积按以下规则履行:
(一)被拆迁人申购拆迁安顿房时,购房款由被拆迁房子合法修建面积的原房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三部分组成,且有必要在购房款总额内申购拆迁安顿房,不得运用其它补偿费用和被拆迁人其它自有资金。
(二)每产权户可申购拆迁安顿房的最大面积不得超越220平方米。每产权户确认以一个土地运用证为准;没有土地运用证的,以一个房子产权证为准;土地运用证和房子产权证均不具有的,按有关规则处理。
(三)住所房子被拆迁人因同一户籍家庭人口较多、住所特别困难等原因,确需超越本条第(一)款规则的面积进行申购的,有必要经拆迁实施单位审阅赞同,并报区、市拆迁安顿房处理部分赞同。每产权户被拆迁人申购面积人均最多不能超越30平方米,总申购面积不得超越本条第(二)款规则的220平方米。
同一户籍家庭人口为征地布告前户口实践存续、实践寓居并在他处无住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由被拆迁人获得地点大街和村组证明后经拆迁实施单位审阅发作,并在被拆迁人地点村组公示5天,无异议的,方可列入人口基数核算。
(四)被拆迁人有必要一起满意前述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则的条件,申购拆迁安顿房。
第二十九条住所房子被拆迁人申购拆迁安顿房,实施产权互换的,其购房款付出按以下规则履行:
(一)被拆迁人按所购拆迁安顿房基准价格为根底付出购房款,该金钱由拆迁实施单位从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款中直接支交给拆迁安顿房建造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款如有结余的,由拆迁实施单位支交给被拆迁人。
(二)因房子楼层、朝向等原因发作的拆迁安顿房价格差异,由被拆迁人在拆迁安顿房选房时与拆迁安顿房建造方结算,多退少补。
(三)因房子结构、套型等原因,形成被拆迁人实践购买的拆迁安顿房总面积超越其可申购面积的,或被拆迁人依照本方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则经赞同超面积申购的,被拆迁人依照下述规范付出超面积的购房款:
超出面积在10平方米(含)以内的,超面积部分按所购拆迁安顿房基准价格核算购房款;
超出面积大于10平方米的,悉数超面积部分(含0—10平方米超出面积)按所购拆迁安顿房基准价格上浮50%核算购房款。
第三十条住所房子被拆迁人申购拆迁安顿房,实施产权互换的,其申购的方法按以下规则履行:
(1)被拆迁人有必要供给拆迁补偿安顿协议、原土地运用证、房子产权证和户籍证明资料,并照实填写《南京市拆迁安顿房申购表》,报拆迁实施单位审阅;
(2)拆迁实施单位应对被拆迁人供给的申购资料进行严厉审阅,并签署审阅定见,按项目汇总明细,附具相关资料,报区、市拆迁安顿房处理部分检查;
(3)区、市拆迁安顿房处理部分检查后,契合条件的,发放《南京市拆迁安顿房购买告诉书》,由拆迁实施单位交被拆迁人作为选房凭据,一起,拆迁实施单位应按项目汇总明细,报市集体土地房子拆迁处理工作室存案。
第五章拆迁判决
第三十一条拆迁实施单位与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的,经当事人请求,由市疆土资源局判决。判决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作出。
第三十二条判决前,当事人均有调停意向的,判决机关应当安排当事人进行调停。经调停,请求人与被请求人达到拆迁补偿安顿协议的,由判决机关完结判决;调停不成的,判决机关应当及时作出判决。当事人经书面告诉拒不参与判决审理的,判决机关能够缺席判决。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能够依法向市人民政府请求复议,也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中止拆迁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被拆迁人在判决规则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被拆迁房子地点地的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分强制拆迁,或许由拆迁实施单位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实施单位应当就被拆迁房子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处理依据保全。
第六章法令职责
第三十五条有关部分和单位及其作业人员私行处理第十二条所列事项的,由地点单位或上级主管部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形成丢失的,承当相应补偿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第三十六条国家作业人员在实施征地房子拆迁作业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第三十七条征地房子拆迁作业人员侵吞、移用、截留拆迁补偿款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第三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遏和损坏征地房子拆迁作业,阻碍征地房子拆迁作业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由法令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令、法规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第三十九条拆迁实施单位未获得《南京市征地房子拆迁计划赞同告诉书》私行实施拆迁的,私行扩展赞同规模实施拆迁的,私行超越赞同期限实施拆迁的,或未按规则布告实施拆迁的,由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分责令中止拆迁行为;相关职责人由地点单位或上级主管部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形成丢失的,承当相应补偿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第四十条拆迁实施单位未按规则及时付出拆迁安顿房建造启动资金的,拆迁安顿房建造方未按约好要求建造和交给拆迁安顿房的,均应承当相应职责。
第四十一条拆迁实施单位有必要严厉依照规则进行拆迁补偿安顿,不得发作违规分户、虚报人数、克扣补偿、超支补偿等行为,不然追查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其刑事职责。
第四十二条被拆迁人不得假造、涂抹有关权属证明文件,不得谎称瞒报有关数据、冒领多领拆迁补偿款,一经查实,退回多收取的拆迁补偿款,撤销超面积的拆迁安顿房,并追查相关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方法所触及征地房子拆迁补偿费规范,除购房补偿款外,依照市物价局、市疆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顿规范〉的告诉》(宁价房(2004)61号、宁疆土资(2004)92号)文件规则履行,市物价局会同市疆土资源局,依据经济社会开展水平,当令进行调整。
供给拆迁项意图拆迁安顿房坐落现有绕城公路以内的,住所房子拆迁补偿款中的购房补偿款规范,按供给该项目拆迁安顿房基准价格的70%确认;供给拆迁项意图拆迁安顿房坐落现有绕城公路以外的,住所房子拆迁补偿款中的购房补偿款规范,按供给该项目拆迁安顿房基准价格的80%确认。
统拆统建的房子补偿费按宁价房(2004)61号、宁疆土资(2004)92号文件中自拆自建房子补偿费规范履行。
第四十四条在职员工因征地房子拆迁搬迁,凭拆迁实施单位出具的证明,地点单位应当给予两天公假。
第四十五条被拆迁人申购拆迁安顿房的,购房款中拆迁补偿款部分能够免缴契税。
第四十六条本方法触及的术语,按下列规则解说:
拆迁人,是指征(用)地单位。
拆迁实施单位,是指各区政府指定的实施征地房子拆迁作业的详细部分。
被拆迁人,是指对被拆迁房子具有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
经营用房,是指服务目标承受服务,直接用于商业活动的房子,包含金融、文娱、餐饮、服务等类型的房子。
非经营用房,是指除经营用房以外的其他类型的房子,包含工厂、站场码头、库房仓库、工作、校园、医院、福利院、公共设备用房等。
第四十七条在本方法实施前已收取《南京市征地房子拆迁实施计划赞同告诉书》,拆迁实施单位与被拆迁人已开端签定房子拆迁补偿协议,但没有悉数完结的项目,按原征地房子拆迁补偿和经济适用住所供给方针实施,直至结束。
已收取《南京市征地房子拆迁实施计划赞同告诉书》,但拆迁实施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开端签定征地房子拆迁补偿协议的项目,需从头换领《南京市征地房子拆迁计划赞同告诉书》,并按本方法实施征地房子拆迁补偿安顿。
本方法实施后新实施征地房子拆迁的项目,按本方法履行。
第四十八条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规模内的征地房子拆迁补偿安顿作业,由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践状况,自行安排修订,报市政府赞同后实施。
第四十九条本方法自2007年3月1日起实施。南京市人民政府2004年4月10日印发的《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顿方法》(宁政发(2004)93号文)中有关房子拆迁的规则一起废止。
第五十条本方法由市疆土资源局担任解说。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