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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有哪些特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6 16:45
监护,是指为无民事行为才能人和约束民事行为才能人建立维护人的准则。在有些国家中,把对约束行为才能人的监督和维护称为保佐。
监护具有以下特征:
1、被监护人须为无民事行为才能和约束民事行为才能。
2、监护人须为彻底民事行为才能人。
3、监护人的责任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好。
监护联系的停止:
监护联系建立后,得因法定缘由而停止。出于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逝世,被宣告为无行为才能人,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亲属联系消除,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而辞去监护职务或依法被吊销监护人资历等。出于被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逝世,已成年,为别人收养,爸爸妈妈不能行使亲权的原因消除,吊销无行为才能的宣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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