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晋名誉权案:刘信达30万财产被冻结 宋祖德兄弟上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4 00:47谢晋名誉权案:刘信达30万产业被冻住 宋祖德兄弟上诉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4日宣告,继宋祖德、刘信达兄弟一审被判侵略名导演谢晋名誉权后,依据谢晋遗孀徐大雯的恳求,被告刘信达的30万元产业被冻住;与此同时,宋祖德、刘信达不服判定,于4日提起上诉。
2009年12月25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定,确定宋祖德、刘信达兄弟的博客属伪造、诋毁,严峻侵略了电影艺术家谢晋的名誉权,法院判其中止侵权,在网络和媒体上揭露抱歉,并补偿原告、谢晋遗孀徐大雯经济损失89951。62元、精力危害抚慰金20万元。
2009年12月30日,徐大雯向静安法院提出产业保全恳求,称被告刘信达在上海具有价值不菲的多处房产,恐一审败诉后宋祖德、刘信达为躲避法院履行,自动变卖上述产业,恳求对刘信达名下价值30万元的产业采纳扣押、冻住或查封办法。法院在全面检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及担保后,于2009年12月31日裁决:冻住刘信达银行存款人民币30万元,或查封刘信达平等价值的产业,并已着手执行了相应保全办法。
与此同时,2010年1月4日,法院收到律师代交的两被告宋祖德、刘信达的上诉状,上诉理由有6条,包含博客被别人冒名发表文章、精力危害结果确定不清等。静安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即与宋祖德、刘信达进行了电话联络,两人均承认系他们提起上诉,故已作上诉立案处理。与此同时,宋祖德还向静安法院立案庭递交了起诉状,状告多名媒体记者。对此,法院现已依法按规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