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应该到哪个法院诉讼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6 15:04
离婚诉讼实践中,通常是被告对统辖权提出贰言,因为原告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大多为自己自动挑选特定的法院,因而不该发作统辖权贰言的问题。所谓统辖权贰言,是指当事人以为受诉人民法院对案子无统辖权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院统辖的定见或建议。离婚诉讼中提出统辖权贰言的条件为:
(1)统辖权贰言必须由离婚当事人或许离婚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提出;
(2)统辖权贰言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即贰言期应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实体审理之前,详细理解为在当事人接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3)统辖权贰言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子提出;
(4)统辖权贰言应以书面方法提出;
(5)对离婚案子的统辖权贰言,可所以对挑选地法院的贰言,也可所以对法院级别统辖的贰言。
(1)统辖权贰言必须由离婚当事人或许离婚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提出;
(2)统辖权贰言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即贰言期应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实体审理之前,详细理解为在当事人接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3)统辖权贰言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子提出;
(4)统辖权贰言应以书面方法提出;
(5)对离婚案子的统辖权贰言,可所以对挑选地法院的贰言,也可所以对法院级别统辖的贰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