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要约才算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5 08:28
要约是合同缔结的重要程序要件,需求要约被对方承受之后才干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关于要约有用是在什么情况之下呢?这关于咱们每个人都需求做好相关的了解,才干更好的进行合同签定。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什么样的要约才算有用
1、要约应由特定的人提出。该特定的人是期望缔结合同的人,要约人既可所以自然人,也可所以法人:即可所以要约人自己,也可所以要约人的代理人。
但要约人称号应在宣布的要约明示,比方商铺陈设标价的货品,便是一种要约。作为要约人有必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才干,无民事行为才干的人宣布的要约属无效要约。
2、要约应受要约人提出,受要约人是有束缚条件的特定的人。
3、要约有必要内容清晰。
要约是期望缔结合同的主张,要约一经承受,合同即告建立。所以要约有必要把合同的首要内容,如标的物的称号、价格、数量、标准、质量等要素清晰标明出。至于要约内容的清晰程度,《条约》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则,在货品买卖合同中,订约主张只需包含了货品品名、数量和价格三个要素,要约即告建立。
二、相关常识:要约的特色
(一)是由具有订约才干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标明。要约的提出旨在与别人缔结合同,而且引发相对人的许诺,所以要约人有必要是缔结合同一方的当事人。因为要约人欲以缔结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宣布某项要约,因而他应当具有缔结合同的行为才干。我国《合同法》第9条规则:“当事人缔结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才干和民事行为才干。”无民事才干人或依法不能独立施行某种行为的束缚行为才干人宣布欲缔结合同的要约,不该发生行为人预期的作用。
(二)有必要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宣布要约的目的在于缔结合同,而这种订约的目的必定要由要约人经过其宣布的要约充沛表达出来,才干在受要约人许诺的情况下发生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则,要约是期望和别人缔结合同的意思标明,要约中有必要标明要约饱尝要约人许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标明束缚。
(三)有必要向要约人期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宣布。要约人向谁宣布要约也便是期望与谁缔结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宣布,此刻应具有以下两个条件:一、有必要清晰标明其做出的主张是一贯要约而不是要约约请;二、有必要清晰承当向多人发送要约的职责,尤其是要约人宣布要约后,有必要具有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做出许诺今后履行合同的才干。
(四)内容有必要详细确认。依据《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则,要约内容有必要详细。所谓详细是指要约内容有必要具有足以使合同建立的首要条款。合同的首要条款,应当依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来加以判别。合同的性质不同,它所要求的首要条款是不同的。所谓确认,是指要约内容有必要清晰,而不能含糊不清。要约应当使受要约人了解要约人的实在意思,不然无法许诺。
(五)要约有必要送抵达受要约人条件。要约人只要在送达受要约人今后才干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干对受要约人发生实践拘束力,我国《合同法》第16条规则:“要约抵达受要约人时收效。”假如要约在宣布今后,因传达要约的函件丢掉或没有传达,不能以为要约现已送达。
因而,关于要约有用需求满意必定的条件,本文为我们介绍了三个方面的条件,需求进行相关的了解。其次关于要约的特色也需求了解清楚,才干更好的提出要约,促进合同签定。假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一、什么样的要约才算有用
1、要约应由特定的人提出。该特定的人是期望缔结合同的人,要约人既可所以自然人,也可所以法人:即可所以要约人自己,也可所以要约人的代理人。
但要约人称号应在宣布的要约明示,比方商铺陈设标价的货品,便是一种要约。作为要约人有必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才干,无民事行为才干的人宣布的要约属无效要约。
2、要约应受要约人提出,受要约人是有束缚条件的特定的人。
3、要约有必要内容清晰。
要约是期望缔结合同的主张,要约一经承受,合同即告建立。所以要约有必要把合同的首要内容,如标的物的称号、价格、数量、标准、质量等要素清晰标明出。至于要约内容的清晰程度,《条约》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则,在货品买卖合同中,订约主张只需包含了货品品名、数量和价格三个要素,要约即告建立。
二、相关常识:要约的特色
(一)是由具有订约才干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标明。要约的提出旨在与别人缔结合同,而且引发相对人的许诺,所以要约人有必要是缔结合同一方的当事人。因为要约人欲以缔结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宣布某项要约,因而他应当具有缔结合同的行为才干。我国《合同法》第9条规则:“当事人缔结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才干和民事行为才干。”无民事才干人或依法不能独立施行某种行为的束缚行为才干人宣布欲缔结合同的要约,不该发生行为人预期的作用。
(二)有必要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宣布要约的目的在于缔结合同,而这种订约的目的必定要由要约人经过其宣布的要约充沛表达出来,才干在受要约人许诺的情况下发生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则,要约是期望和别人缔结合同的意思标明,要约中有必要标明要约饱尝要约人许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标明束缚。
(三)有必要向要约人期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宣布。要约人向谁宣布要约也便是期望与谁缔结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宣布,此刻应具有以下两个条件:一、有必要清晰标明其做出的主张是一贯要约而不是要约约请;二、有必要清晰承当向多人发送要约的职责,尤其是要约人宣布要约后,有必要具有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做出许诺今后履行合同的才干。
(四)内容有必要详细确认。依据《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则,要约内容有必要详细。所谓详细是指要约内容有必要具有足以使合同建立的首要条款。合同的首要条款,应当依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来加以判别。合同的性质不同,它所要求的首要条款是不同的。所谓确认,是指要约内容有必要清晰,而不能含糊不清。要约应当使受要约人了解要约人的实在意思,不然无法许诺。
(五)要约有必要送抵达受要约人条件。要约人只要在送达受要约人今后才干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干对受要约人发生实践拘束力,我国《合同法》第16条规则:“要约抵达受要约人时收效。”假如要约在宣布今后,因传达要约的函件丢掉或没有传达,不能以为要约现已送达。
因而,关于要约有用需求满意必定的条件,本文为我们介绍了三个方面的条件,需求进行相关的了解。其次关于要约的特色也需求了解清楚,才干更好的提出要约,促进合同签定。假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