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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大股东的权利滥用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6 05:36
权力乱用的原因
大股东权力乱用的本源能够从商场结构和法令原则缺点两方面来分析。因为证券商场是改革开放和计划经济向商场经济转化过程中的产品, 而非老练商场经济条件下自发构成的,不免存在许多与商场经济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 上市公司股本构成的区分和不同对待,就是大股东权力乱用存在的物质条件和根底。(分析干流资金实在意图,发现最佳获利时机!)
上市公司股本构成分为流转股(即社会公众股)和非流转股( 主要为国有股和法人股)两大类。占证券商场2/3股份的非流转股均不能上市流转,占约1/3股份的社会公众股能够自在转让。流转股和非流转股的获得本钱相去甚远, 流转股是通过一级商场溢价发行中签和二级商场买卖而获得, 其本钱远远大于发起人大股东获得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本钱,两类股份获得本钱相差几倍乃至几十倍。一方面,大股东廉价所获得的大都股份使得其在上市公司处于控股位置,在股东大会的招集权、 提案权和投票权的行使等方面具有肯定优势。另一方面,非流转股不能上市买卖,这使得大股东在证券商场上无法获得因经济高速增加带来的股票价格上升增值的直接利益。一起,其也无须承当因股票价格跌落而发作的丢失。 所以无论是肯定控股仍是相对控股的大股东与持有流转股的中小股东是不同的利益集团。这种现状抉择了持有流转股的中小股东和持有非流转股的大股东在证券商场上对权益重视的视点不同。其实, 对同一上市公司股本不同区分和区别对待的自身, 就与商场经济下公司法令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价、自在转让的原则相违背。
我国公司法令原则中缺少对大股东有关权力约束和中小股东特别维护的条款,中小股东遭到损害后的民事诉讼机制没有树立,是导致大股东权力乱用的法令本源。
旨在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并防备大股东及其派出的董事、监事乱用优势权力以及为中小股东供给司法救助的各项原则, 如中小股东的股东大会招集权和提案权、类别股东大会议定制以及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逃避制、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等等,在兴旺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令原则中早已树立并实施。 而我国《公司法》尽管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作为立法主旨,但很少有上述内容的规则。该法第104条尽管规则了"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享有恳求举行暂时股东大会的招集权,可是规则得过于原则且实践中缺少可操作性,并存在:一是没有规则清楚独自持有或兼并持有10%的股份以及持有期限的概念;二是以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为标准实践排除了真实意义上的中小股东行使该项权力;三是何时提出恳求、提出后董事会不予采用又怎么救助等问题未能处理。《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提案权、类别股东大会和利害关系股东表决逃避制却底子未触及。在股东诉讼救助方面,《公司法》第111 条规则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抉择违背了法令、行政法规 ,侵略股东合法权益的, 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中止该违法行为和损害行为的诉讼。"尽管对 (中小) 股东赋予了直接诉讼的权力,可是深究该条规则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股东只能当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抉择违背法令法规时方可申述, 不包括违背公司章程及其他或许侵权的景象,提申述讼景象过于狭隘;二是没有规则民事补偿职责,只能诉请中止损害;三是申述的目标仅限于作出抉择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排除了操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大股东及其派出的董事和监事等;四是未规则股东派生诉讼权。
《上市公司管理原则》(下称《管理原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标准定见》 (下称《标准定见》),为树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原则和标准上市公司运作,在公司管理结构、投资者权力维护以及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行为原则和品德操行等方面, 作了一些活跃和有利的规则,而且必定程度上弥补了《公司法》有关内容的缺少。 但因《管理原则》和《标准定见》不是法令,乃至连行政法规都称不上而仅是部门规章,故首要该两个标准性文件的效能性就要大打折扣。其次, 尽管该两文件规则了大股东及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应尽职责和职责;规则了有关股东"对股东大会的招集、举行、表决程序以及抉择的合法性有贰言而又无法和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但对违背两个文件有关规则的行为怎么承当职责、承当何种职责而没有标准, 实践不或许作出。人民法院也不能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则获得这些胶葛的管辖权并作出实体判定, 这些规则也不能成为有关股东申述的法定根据。第三, 两个文件仍是在我国证券商场特有的股本构成根底上拟定的, 而且没有对极缺少的限制大股东和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特别原则内容。故不或许处理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对立, 更不或许处理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现有法令上的相等与事实上的不相等。
防备的途径
在股本结构问题不处理、法令不完善的情况下,证券商场自树立以来,一向演绎着大股东们肆无忌惮地掏空上市公司、侵略中小股东权益的故事。加强监管和加大打击力度,依托行政处分和刑事处分,只能暂时和部分地处理问题, 而不或许从底子上抑止大股东的歹意和行为。而且行政监管资源的有限性和行政处分的局限性, 也使得大股东侵略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不或许彻底治愈。
防备大股东侵权行为的发作, 与怎么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是一个问题两个方面。欲终究处理这个问题, 有必要首要处理上市公司不同股本构成构成的各类股东权力职责不相等的问题,也即处理流转股与非流转股权力、职责割裂的问题。这意味:一是流转股与非流转股的价格应当共同,获得本钱也应共同; 二是价格和本钱共同的条件对错流转股的流转;三是其成果必同股同权。证券商场通过12年的开展, 行将走完草创阶段。最初在双轨制条件下树立起来的证券商场上的股本结构, 已越来越不适应商场经济的要求,尤其是参加WTO今后, 对作为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所发作的原则性切割的非流转股,是该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分了。 非流转股的流转主要是国有股的减持,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有必要统筹各方利益,统筹考虑和实施。 尽管于整个商场乃至国民经济有阵痛,但是势在必行,否则将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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