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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6 18:06

第2次赋闲的话,假如契合条件,能够再次请求赋闲金。
赋闲稳妥金的收取条件:
1、单位按规则参与赋闲稳妥,所在单位和自己已依照规则实行缴费责任满1年;
2、非因自己志愿中止工作。非自己志愿中止工作是指停止劳作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开除和解雇的。
3、已处理赋闲挂号,并有求职要求。
收取期限:
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处理程序:
1、参保单位与员工免除或许停止劳作联系的,应当为其出具免除或许停止劳作联系的证明,并自免除或许停止劳作联系之日起7日内将赋闲人员名单、缴费记载、有赋闲员工自己签字承认的免除或许停止劳作联系证明两份报经区劳作工作办赋闲科存案,对申领者的资历进行审阅。
2、赋闲人员应在停止或许免除劳作合同之日起60日内带着自己身份证、1寸相片3张、女员工需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开具计划生育归入办理证明到工作办赋闲科申领赋闲稳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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