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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劳动纠纷仲裁找哪个部门,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8 03:38
船员发作劳作胶葛的话能够依据《海商法》相关法令进行调停、裁定、诉讼。那么船员劳作胶葛裁定找哪个部分,需求哪些材料?听讼网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我们阅览!
船员劳作胶葛裁定找哪个部分,需求哪些材料
船员能够向劳作裁定委恳求劳作裁定,也能够直接向海事法院申述。
裁定所需材料:
1、作业期间的悉数考勤记载。
2、供给悉数考勤记载,超越每日8小时的,在裁定恳求内列为加班事项,由用人单位证明你没有加班。
3、其他需求供给的材料:劳作合同、办理规章、个人身份证明、薪酬付出记载等等。
相关常识:
一般状况下,劳作争议案子必须先通过劳作裁定,才干向法院提申述讼;对此,最高法院法释[1998]24号作了明确规则。但关于船员这类特别集体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作胶葛而言,却存在破例的状况。
依据《海商法》第22条的规则,船员的薪酬、其他劳作报酬、遣送费用、社会保险费用归于榜首次序的船只优先权恳求;一起,这类案子是极具专业特色的海事案子。因而,当船员因为以上四项内容与用人单位之间发作劳作胶葛的,能够直接向海事法院申述,而不受最高法院法释[1998]24号规则的劳作案子必须先通过裁定程序的约束。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内船员劳务合同胶葛案子是否应劳作裁定前置的请示的复函》(2002年6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8条予以明文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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