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31 03:41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方法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方法》现已2014年11月17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修订经过,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方法》发布,自2015年2月1日起实施。
省长:王国生
2014年12月6日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方法
(2003年12月2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57号发布
2014年11月1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修订经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三章工伤承认
第四章劳作才能判定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六章工伤防备、医疗和恢复
第七章法令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因作业遭受事端损伤或许患作业病的员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防备和作业恢复,涣散用人单位的工伤危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令、法规,结合本省实践,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作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业务所、会计师业务所等安排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参与工伤保险,为本单位悉数员工或许雇工(以下称员工)交纳工伤保险费。
员工依法享用工伤保险待遇,不交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工伤保险作业应当坚持防备、救治、补偿、恢复相结合的准则,树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工伤保险准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作业的领导,将工伤保险归入政府公共服务作业规模,完善作业准则和服务渠道,推动工伤保险作业准则化、规范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分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作业,其社会保险经办安排(以下称经办安排)详细承办工伤保险业务。
公安、民政、财务、住宅城乡建造、交通运输、卫生计生、审计、税务、工商、安全出产监督处理及工会等部分和安排依照各自职责,帮忙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做好工伤保险相关作业。
第五条用人单位依照属地准则,参与注册地地点统筹区域工伤保险,依照社会保险挂号方法处理工伤保险挂号。
用人单位有异地分支安排的,分支安排能够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注册地经办安排请求处理参保挂号;用人单位跨统筹区域的,能够采纳相对会集的方法挑选其间一个统筹区域参与工伤保险。
统筹区域能够探究树立用人单位自愿参与的多层次弥补工伤保险准则。
第六条用人单位和员工应当恪守有关安全出产和作业病防治的法令、法规,实施安全卫生规程和规范,防备工伤事端发作,防止和削减作业病损害。
工会安排经过相等洽谈和集体合同准则,和谐劳作联系,依法保护工伤员工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作业实施监督。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交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财务补助和依法归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用于付出工伤保险待遇、劳作才能判定、工伤防备的宣扬训练等费用及法令、法规规则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劳作才能判定、工伤承认查询等所需作业经费应当由同级财务预算给予保证。
第八条工伤保险基金实施市级统筹,并逐渐实施省级统筹。
未实施省级统筹前,树立省级调剂金准则。省级调剂金用于特大工伤事端工伤保险待遇付出的补助和统筹区域工伤保险基金出入缺口时的调剂。省级调剂金的提取份额和运用处理方法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分会同省财务等部分拟定,报省人民政府赞同。
第九条统筹区域实施工伤保险储藏金准则。储藏金依照统筹区域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总额的10%提取,累计总额到达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额的30%时不再提取。
储藏金在发作严重工伤事端或许当期工伤保险基金缺乏付出时,由经办安排提出请求,经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分、财务部分核准运用。运用储藏金和省级调剂金后仍缺乏付出的,由统筹区域人民政府垫支。
第十条工伤保险费依据以支定收、出入平衡的准则承认费率。经办安排应当依照国家发布的作业不同费率及作业界费率层次,依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运用、工伤发作率等状况,承认用人单位的年度缴费费率。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准时足额交纳工伤保险费,并将参与工伤保险的有关状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应当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付出状况进行监督查看。财务、审计部分应当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出入、处理状况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员工(包含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许两个以上用人单位一起存在劳作联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别离为员工交纳工伤保险费。员工发作工伤的,由员工遭到损伤时作业的单位依法承当工伤保险职责。
员工被借调期间发作工伤的,由原用人单位承当工伤保险职责。劳务差遣单位的员工在用工单位期间发作工伤的,由差遣单位承当工伤保险职责。
第三章工伤承认
第十三条员工发作事端损伤或许依照作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判定为作业病,地点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作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分提出工伤承认请求。遇有不可抗力等特别原因,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分赞同,请求时限能够延伸60日。
用人单位未按第一款规则提出工伤承认请求的,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工会安排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作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地点地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分提出工伤承认请求。
用人单位未按第一款规则的时限内提交工伤承认请求,在此期间发作契合规则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承当。
第十四条从前从事触摸作业病损害作业未发现患作业病、脱离作业岗位后被确诊或判定为患作业病的人员,处理退休手续后或许劳作(聘任)合同期满或许免除劳作(聘任)合同后,未再从事触摸作业病损害作业的,能够自确诊、判定为作业病之日起1年内请求工伤承认,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应当受理。
第十五条员工工伤发作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出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区域的,用人单位、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工会安排应当向参保地点地社会保险行政部分提出工伤承认请求;用人单位未参与工伤保险的,应当向单位注册地社会保险行政部分提出工伤承认请求。
第十六条请求人提出工伤承认请求,应当填写《工伤承认请求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受损伤员工的居民身份证明,用人单位依法树立或许注册挂号的文件证明;
(二)劳作合同、聘任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许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作联系(包含现实劳作联系)、人事联系的其他证明资料;
(三)医疗安排出具的员工受伤后确诊证明书,或许作业病确诊证明书或许作业病确诊判定书。
第十七条社会保险行政部分收到工伤承认请求后,应当在15日内对请求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阅。资料完好的,作出受理或许不予受理的决议,出具《工伤承认请求受理决议书》或许《工伤承认请求不予受理决议书》;资料不完好的,应当当场或许5日内一次性书面奉告请求人需求补正的悉数资料。
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受理工伤承认请求后,以为请求人确需供给下列证明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奉告请求人:
(一)在作业时刻和作业场所内,因实施作业职责遭到暴力等意外损伤的,提交人民法院收效判决文书或许公安机关的证明或许其他有用证明;
(二)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自己负首要职责的交通事端或许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端损伤的,提交有权安排出具的事端职责承认书、定论性定见或许人民法院收效判决文书,或许其他相关部分的证明;
(三)因工外出期间,因为作业原因遭到损伤的,提交有权安排出具的证明或许其他有用证明;因发作事端下落不明,提出因工逝世承认请求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逝世的法令文书;
(四)在作业时刻和作业岗位,突发疾病逝世或许突发疾病、自医疗安排初度确诊起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逝世的,提交医疗安排的抢救记载和逝世证明;
(五)在抢险救灾等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遭到损伤的,提交民政部分或许其他相关部分的证明;
(六)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及劳作才能判定委员会的旧伤复发判定证明。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受理工伤承认请求后,请求人撤回工伤承认请求的,工伤承认程序中止。中止工伤承认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向请求人送达《工伤承认中止通知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受理工伤承认请求后,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间断工伤承认:
(一)需求以司法机关或许有关部分的定论为依据,而该定论没有作出的;
(二)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工伤承认难以进行的;
(三)法令、法规、规章规则其他需求间断的景象。
间断工伤承认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向请求人送达《工伤承认间断通知书》。间断景象消失的,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应当及时恢复工伤承认程序。间断工伤承认的时刻不计入工伤承认时限。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受理工伤承认请求后,能够依据需求对请求人供给的依据进行查询核实;事端发作在统筹区域以外的,能够托付其他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分进行查询核实;请求人难以供给相关证明资料或许依据的,能够对员工受损伤现实进行查询取证。
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在工伤承认中能够进行以下查询核实作业:
(一)依据作业需求,进入有关单位和事端现场;
(二)依法查阅与工伤承认有关的资料,问询有关人员并作出查询笔录;
(三)记载、录音、录像和仿制与工伤承认有关的资料;
(四)法令、法规规则能够进行查询核实的其他事项。
查询核实应当由两名以上作业人员一起进行,并出示行政法令证件。
第二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分作业人员进行查询核实时,应当保存有关单位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用人单位、工会安排、医疗安排以及有关部分和个人应当予以帮忙,据实供给状况和证明资料。
第二十二条员工受伤确以为工伤或许视同工伤的景象,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则实施。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得确以为工伤或许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许吸毒的;
(三)自残或许自杀的;
(四)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对前款第一项的承认,应当以司法机关的收效法令文书或许定论性定见为依据;对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承认,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事端职责承认书、定论性定见和人民法院收效判决等法令文书为依据。
第二十三条员工或许其近亲属以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以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当举证职责。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分能够依据受损伤员工供给的依据或许查询获得的依据,依法作出工伤承认决议。
第二十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应当自受理工伤承认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承认决议,出具《承认工伤决议书》或许《不予承认工伤决议书》;对现实清楚、权利义务清晰的工伤承认请求,应当自受理工伤承认请求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承认决议。
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应当自工伤承认决议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承认工伤决议书》或许《不予承认工伤决议书》送达受损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经办安排。
第四章劳作才能判定
第二十五条省、市级劳作才能判定委员会担任工伤员工劳作功能阻碍程度和日子自理阻碍程度的等级判定,并对下列事项进行技能承认或许判定:
(一)工伤员工劳作才能等级判定;
(二)疾病与工伤因果联系判定;
(三)罢工留薪期延伸承认;
(四)恢复性医治承认;
(五)辅佐用具装备承认;
(六)日子护理等级承认;
(七)旧伤复发承认;
(八)供养亲属损失劳作才能程度判定;
(九)法令、法规、规章规则的其他劳作才能判定事项。
市级劳作才能判定委员会担任本辖区内的劳作才能初度判定、复查判定。省劳作才能判定委员会担任对初度判定或许复查判定定论不服提出的再次判定。
第二十六条劳作才能判定委员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卫生计生行政部分、工会安排、经办安排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作才能判定委员会应当依照规则选聘医疗卫生专家,树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安排劳作才能判定。
劳作才能判定委员会收到劳作才能判定请求后,应当依照规则组成医学专家组,由医学专家组提出判定定见。劳作才能判定委员会依据医学专家组的判定定见作出劳作才能判定定论。医学专家组以为有必要时,能够托付具有资历的医疗安排帮忙进行确诊。
第二十七条员工发作工伤,经医治伤情相对安稳后存在残疾、影响劳作才能的,或许罢工留薪期满(含劳作才能判定委员会承认的延伸期限),工伤员工或许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作才能判定委员会提出劳作才能判定请求。
第二十八条请求人提出劳作才能判定请求,应当填写《劳作才能判定请求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承认工伤决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用的确诊证明、依照医疗安排病历处理有关规则复印或许仿制的查看、查验陈述等完好病历资料;
(三)工伤员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许社会保证卡等其他有用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作才能判定委员会规则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应当照实供给判定需求的资料,医疗安排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照实出具与劳作才能判定有关的各项确诊证明和病历资料,依照要求合作劳作才能判定作业。
工伤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当次判定中止:
(一)无正当理由不参与现场判定的;
(二)拒不参与劳作才能判定委员会安排的查看和确诊的。
第三十条劳作才能判定委员会收到劳作才能判定请求后,应当及时对请求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阅;请求人供给资料不完好的,劳作才能判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作才能判定请求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书面奉告请求人需求补正的悉数资料。
请求人供给资料完好的,劳作才能判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作才能判定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作才能判定定论;伤情杂乱的,作出劳作才能判定定论的期限能够延伸30日。
劳作才能判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判定定论之日起20日内,将判定定论送达工伤员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经办安排。
第三十一条劳作才能判定定论作出1年后,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或许经办安排以为伤残状况发作改变的,能够向劳作才能判定委员会请求劳作才能复查判定。
第三十二条请求判定的用人单位或许工伤员工对初度判定或许复查判定定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该判定定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作才能判定委员会提出再次判定请求,提交初度判定定论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方法第二十八条规则的资料。省劳作才能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劳作才能判定定论为终究定论。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现已参与工伤保险的,工伤员工劳作才能初度判定和复查判定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付出;用人单位未参与工伤保险的,判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当。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四条员工因工伤发作的下列费用,依照国家规则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付出:
(一)医治工伤的医疗费用和恢复费用;
(二)住院膳食补助费;
(三)报经办安排赞同,到统筹区域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四)装置装备伤残辅佐用具所需费用;
(五)日子不能自理,经劳作才能判定委员会承认的日子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员工的伤残补贴;
(七)中止或许免除劳作(聘任)合一起应当享用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逝世员工的遗属收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伤发作的下列费用,依照国家规则由用人单位付出:
(一)罢工留薪期薪酬福利待遇及日子护理费;
(二)五级、六级伤残员工的伤残补贴;
(三)一次性伤残作业补助金。
第三十五条一级至四级工伤员工收取伤残补贴期间,由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以伤残补贴为基数,交纳根本医疗、根本养老保险费。扣除员工个人交纳的根本医疗、根本养老保险费后,伤残补贴实践金额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五级至十级工伤员工与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聘任合同,或许七级至十级工伤员工劳作合同、聘任合同期满中止的,别离由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付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作业补助金。以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规范:五级伤残为22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七级伤残为12个月,八级伤残为10个月,九级伤残为8个月,十级伤残为6个月;一次性伤残作业补助金规范:五级伤残为34个月,六级伤残为28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6个月,九级伤残为12个月,十级伤残为8个月。
依照前款规则享用一次性伤残作业补助金待遇的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含5年)的,应当享用全额补助金;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5年的,每削减1年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1年的,享用10%的补助金。
第三十七条工伤员工收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作业补助金后,不再享用工伤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期间屡次发作工伤,依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作工伤的最高伤残等级计发一次性伤残作业补助金,并别离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第三十八条员工退休前,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进行作业健康查看,并树立员工健康档案。
员工契合本方法第十四条规则的,经工伤承认和劳作才能判定,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则付出相关待遇。用人单位依法为该员工交纳工伤保险费的,别离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付出工伤保险待遇;未依法为该员工交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依照国家规则的相关项目和规范付出待遇。
第三十九条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形成工伤,第三人不付出工伤医疗费用或许无法承认第三人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付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付出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员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能够依照有关规则讨取民事补偿。经办安排不得以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现已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回绝付出工伤保险待遇,但第三人现已付出的医疗费用在外。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准时足额交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员工自缴费次日起享用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员工的伤残补贴、日子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自劳作才能判定委员会作出判定定论的次月起收取。
第四十一条工伤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中止享用工伤保险待遇:
(一)损失享用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作才能判定的;
(三)回绝医治的。
中止付出工伤保险待遇的,在中止付出待遇的景象消失后,自下月起恢复工伤保险待遇,中止付出的工伤保险待遇不予补发。
第四十二条员工因工逝世,其近亲属依照规则从工伤保险基金收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请求收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经办安排应当一次性奉告请求人提交下列资料:
(一)被供养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日子来源证明;
(三)校园出具的在校学生证明;
(四)民政部分出具的孤寡老人或孤儿证明;
(五)养子女的收养证书;
(六)供养亲属彻底损失劳作才能的判定定论;
(七)法令、法规、规章规则的其他资料。
第四十三条员工住院医治工伤(含工伤恢复医治)期间的膳食、交通、住宿补助规范,由统筹区域人民政府规则。
伤残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日子护理费规范,由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分依据员工平均薪酬和日子费用改变等状况当令调整。调整方法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分会同有关部分拟定。
第六章工伤防备、医疗和恢复
第四十四条树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安全出产监督处理、公安、财务、城乡住宅建造、卫生计生、国有资产监督处理及工会等部分和安排为成员单位的工伤防备联席会议准则。会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分招集,定时通报工伤事端防备状况,研讨工伤防备作业中的严重问题。
工伤防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能够经过构建信息互通渠道,同享工伤承认数据、出产安全事端数据、作业病确诊判定数据等信息,及时、全面地把握用人单位工伤事端、安全出产、作业损害管理等工伤防备状况。
第四十五条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应当加强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的宣扬教育,积极探究树立科学、规范的工伤防备作业形式。工伤防备作业的详细方法,工伤防备费用提取份额、运用和处理方法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分会同省财务、安全出产监督处理等部分,依照国家有关规则拟定。
安全出产监督处理部分应当安排安全出产法令法规和相关常识的教育训练,催促用人单位履行安全出产规章准则,进步员工的安全认识和自救互救才能。
卫生和计划生育部分应当加强对作业病防治的宣扬教育,遍及作业病防治常识,增强用人单位的作业病防治观念,进步员工的健康认识和自我防护才能。
第四十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和经办安排应当树立工伤事端陈述准则。员工发作工伤事端,用人单位应当于事端发作后或许接到作业病确诊书24小时内陈述经办安排。因状况紧急到异地医疗安排急救的,用人单位应当在3日内陈述经办安排。
员工发作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受伤员工送往与经办安排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安排就医;状况紧急时能够先到就近的医疗安排急救,伤情安稳后转往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安排。
第四十七条工伤恢复应当坚持医疗与恢复偏重,实施先恢复医治、后判定补偿的准则。
员工需求工伤恢复的,经劳作才能判定委员会承认后,能够到与经办安排签定服务协议的恢复安排进行工伤恢复。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或许工伤员工应当及时与经办安排结算工伤医疗、工伤恢复费用。
经办安排依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规范,对工伤员工医疗费用、恢复费用、辅佐用具费用的运用状况进行核对,并准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七章法令职责
第四十九条对违背本方法规则的行为,法令、法规已有处理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或许员工采纳违法手法,阻碍社会保险行政部分作业人员实施公务,构成违背治安处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处理处分法》的规则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及其经办安排依照本方法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的,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处理人员的工伤保证方法,由省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另行规则。
第五十三条本方法自2015年2月1日起实施。
本方法实施前已遭到事端损伤或许患作业病的员工没有完结工伤承认的,依照本方法规则实施;本方法实施前已完结工伤承认的,本方法实施后发作的工伤保险待遇依照本方法规则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