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未注册商标需要遵守哪些法律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6 12:44
运用别人已注册商标是侵权行为,法令上对此有明确规则。运用未注册商标需求恪守哪些法令规则?听讼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令知识,请阅览下面的文章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规则:“将未注册商标假充注册商标运用的,或许运用未注册商标违背本法第十条规则的,由当地工商行政办理部门予以阻止,期限改正,并能够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能够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许违法经营额缺乏五万元的,能够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解读】
本条共1款,对未注册商标假充注册商标或许运用禁用标志的行为规则了相应的处分办法。
一、关于本条的修正状况本条是在原第48条规则的基础上通过修正构成的。原第48条规则:“运用未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当地工商行政办理部门予以阻止,期限改正,并能够予以通报或许处以罚款:(一)假充注册商标的;(二)违背本法第十条规则的;(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诈骗顾客的。”本次修正,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删去了原第3项的规则,即“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诈骗顾客的”。二是将原规则中的“能够予以通报或许处以罚款”,调整为能够通报,还能够处以罚款。三是对罚款处分的规范作了规则。
二、关于未注册商标假充注册商标或许 运用禁用标志的处分所谓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而直接在产品上运用的商标。未注册商标是商标的一部分,但因其未经注册,所以没有获得商标专用权。国家答应运用未注册商标,主要是考虑到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关于一些出产尚不安稳、产品没有定型的产品,以及一些特定地域范围内当地出产当地出售的小 产品等,采纳自愿注册准则,不强行要求进行商标示册。可是,这并不意味着国家对未注册商标的运用就放任不管。依据本条的规则,未注册商标在运用中,存在违 法景象的,将遭到相应的处分。
1、关于违法行为的品种。本条规则的未注册商标运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有两种:
一是将未注册商标假充注册商标运用。所谓“假充注册商标”,是指运用未注册商标而标称是注册商标,或许擅安闲产品上标示“注册商标”或许注册符号的行为。依照本法第9条第3款 的规则,商标示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许注册符号,以标明所运用的商标为注册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遭到法令的维护。而未注册的商标,则不得标 称“注册商标”或许运用注册符号。假如未注册的商标在运用时,标称为“注册商标”,或许运用注册符号,既损害了商标办理的次序,一起也是对顾客的诈骗, 归于法令所不答应的行为。
二是运用未注册商标违背本法第10条规则。即未注册商标运用法令明文规则的商标禁用标志的。依据本法第10条的规则,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运用:(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称号、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许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称号、标志、所在地特定地址的称号或许标志性建筑物的称号、图形相同的;(2)同外国的国家称号、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许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赞同的在外;(3)同政府间国际安排的称号、旗号、徽记等相同或许近似的,但经该安排赞同或许不易误导大众的在外;(4)与标明施行操控、予以确保的官方标志、查验印记相同或许近似的,但经授权的在外;(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称号、标志相同或许近似的;(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7)带有诈骗性,简单使大众对产品的质量等特色或许产地发生误认的;(8)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许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许大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可是,地名具有其他意义或许作为团体商标、 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在外;现已注册的运用地名的商标持续有用。上述本法明确规则不得运用的标志,归于法定禁用标志,不光未注册商标不得运用,注册商标也不 得运用。现已注册的商标,假如运用了禁用标志的,将依法被宣告无效。
2、关于违法行为的处分。依据本条的规则,未注册商标在运用中,具有假充注册商标运用或许运用禁用标志景象的,由当地工商行政办理部门依照以下过程进行处理:
一是予以阻止。所谓阻止,便是责令当事人当即中止违法行为。
二是期限改正。所谓改正,便是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依据行政处分法第23条的规则,行政机关施行行政处分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许期限改正违法行为。改正的详细方法,包含毁掉现已制造的商标标识等。
三是进行通报。所谓通报,是指采纳发 布告诉、布告等方式,将未注册商标假充注册商标或许运用禁用标志的违法状况予以揭露,如在报刊、电视、播送、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相关违法信息。四是处以罚 款。依据本条的规则,关于未注册商标假充注册商标或许运用禁用标志的罚款处分,依照以下两种状况别离确认罚款数额:⑴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许违法经营额缺乏5万元的,能够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⑵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能够处违法经营额20%以下的罚款。
需求留意的是,依照行政处分法的规则,在上述处理办法中,只要罚款归于行政处分。本条规则的当地工商行政办理部门采纳的予以阻止、期限改正、进行通报等办法,不归于行政处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规则:“将未注册商标假充注册商标运用的,或许运用未注册商标违背本法第十条规则的,由当地工商行政办理部门予以阻止,期限改正,并能够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能够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许违法经营额缺乏五万元的,能够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解读】
本条共1款,对未注册商标假充注册商标或许运用禁用标志的行为规则了相应的处分办法。
一、关于本条的修正状况本条是在原第48条规则的基础上通过修正构成的。原第48条规则:“运用未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当地工商行政办理部门予以阻止,期限改正,并能够予以通报或许处以罚款:(一)假充注册商标的;(二)违背本法第十条规则的;(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诈骗顾客的。”本次修正,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删去了原第3项的规则,即“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诈骗顾客的”。二是将原规则中的“能够予以通报或许处以罚款”,调整为能够通报,还能够处以罚款。三是对罚款处分的规范作了规则。
二、关于未注册商标假充注册商标或许 运用禁用标志的处分所谓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而直接在产品上运用的商标。未注册商标是商标的一部分,但因其未经注册,所以没有获得商标专用权。国家答应运用未注册商标,主要是考虑到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关于一些出产尚不安稳、产品没有定型的产品,以及一些特定地域范围内当地出产当地出售的小 产品等,采纳自愿注册准则,不强行要求进行商标示册。可是,这并不意味着国家对未注册商标的运用就放任不管。依据本条的规则,未注册商标在运用中,存在违 法景象的,将遭到相应的处分。
1、关于违法行为的品种。本条规则的未注册商标运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有两种:
一是将未注册商标假充注册商标运用。所谓“假充注册商标”,是指运用未注册商标而标称是注册商标,或许擅安闲产品上标示“注册商标”或许注册符号的行为。依照本法第9条第3款 的规则,商标示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许注册符号,以标明所运用的商标为注册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遭到法令的维护。而未注册的商标,则不得标 称“注册商标”或许运用注册符号。假如未注册的商标在运用时,标称为“注册商标”,或许运用注册符号,既损害了商标办理的次序,一起也是对顾客的诈骗, 归于法令所不答应的行为。
二是运用未注册商标违背本法第10条规则。即未注册商标运用法令明文规则的商标禁用标志的。依据本法第10条的规则,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运用:(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称号、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许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称号、标志、所在地特定地址的称号或许标志性建筑物的称号、图形相同的;(2)同外国的国家称号、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许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赞同的在外;(3)同政府间国际安排的称号、旗号、徽记等相同或许近似的,但经该安排赞同或许不易误导大众的在外;(4)与标明施行操控、予以确保的官方标志、查验印记相同或许近似的,但经授权的在外;(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称号、标志相同或许近似的;(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7)带有诈骗性,简单使大众对产品的质量等特色或许产地发生误认的;(8)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许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许大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可是,地名具有其他意义或许作为团体商标、 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在外;现已注册的运用地名的商标持续有用。上述本法明确规则不得运用的标志,归于法定禁用标志,不光未注册商标不得运用,注册商标也不 得运用。现已注册的商标,假如运用了禁用标志的,将依法被宣告无效。
2、关于违法行为的处分。依据本条的规则,未注册商标在运用中,具有假充注册商标运用或许运用禁用标志景象的,由当地工商行政办理部门依照以下过程进行处理:
一是予以阻止。所谓阻止,便是责令当事人当即中止违法行为。
二是期限改正。所谓改正,便是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依据行政处分法第23条的规则,行政机关施行行政处分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许期限改正违法行为。改正的详细方法,包含毁掉现已制造的商标标识等。
三是进行通报。所谓通报,是指采纳发 布告诉、布告等方式,将未注册商标假充注册商标或许运用禁用标志的违法状况予以揭露,如在报刊、电视、播送、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相关违法信息。四是处以罚 款。依据本条的规则,关于未注册商标假充注册商标或许运用禁用标志的罚款处分,依照以下两种状况别离确认罚款数额:⑴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许违法经营额缺乏5万元的,能够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⑵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能够处违法经营额20%以下的罚款。
需求留意的是,依照行政处分法的规则,在上述处理办法中,只要罚款归于行政处分。本条规则的当地工商行政办理部门采纳的予以阻止、期限改正、进行通报等办法,不归于行政处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