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记件工资制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3 06:081、 什么是计件薪酬?
计件薪酬是指依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则的计件单位来核算的薪酬,它不直接用劳作时间计量劳作报酬,而是用必定时间内的劳作成果核算劳作报酬的。浅显地说便是干多少活给多少钱,不干就不给。
2、计件薪酬中的最低薪酬问题
用人单位躲避最低薪酬制度,最常用的做法是选用“计件薪酬”制。这些用人单位大都向劳作者灌注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按劳分配思维。并实施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薪酬制度。但由于用人单位拟定的作业规范过高,一般作业娴熟、出满勤的正常劳作者也很难到达,导致大部分劳作者的薪酬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用人单位就依照低于最低薪酬规范的劳作者当月的劳作定额计发薪酬。由此劳作者就会生出这样的疑问,莫非衽计件薪酬制就不适用最低薪酬了吗?
3、 没完结计件定额也不能低于最低薪酬规范付出薪酬
依据《最低薪酬规则》第十二条第二款,“实施计件薪酬或提成薪酬等薪酬方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作定额基础上,其付出劳作者的薪酬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薪酬规范。”司法实践中,在怎么了解“科学合理的劳作定额”问题上存在许多版别。但总归用人单位拟定的劳作定额应当让岗位上大多数劳作者能够完结生产任务。
若单位以高定额来躲避最低薪酬应属违法行为。一起,单位“完不成定额能够低于最低薪酬规范付出薪酬”的约好违背了《劳作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违背法令、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则的,劳作合同应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