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8 12:24
土地运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规模内运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践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则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因为土地运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而也称乡镇土地运用税。土地运用税终究怎样征?征多少?下文是听讼网为我们收拾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纳税目标
土地运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目标,向土地运用人课征,归于以有偿占用为特色的行为税类型。土地运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区域乡镇运用土地则不纳税。乡镇土地运用税的纳税规模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间,城市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树立的市,包含市区和市郊;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乡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会集,契合国务院规则的建制镇规范,但没有建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详细纳税规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运用税选用有起伏的不同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避免长时间征地而不运用和约束多占土地,可在规则税额的2倍-5倍规模内加成纳税。
税额核算
乡镇土地运用税依据实践运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则的单位税额交纳。其核算公式如下:
应纳乡镇土地运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践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则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运用税和乡镇土地运用税均采纳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办法。
纳税目标
土地运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目标,向土地运用人课征,归于以有偿占用为特色的行为税类型。土地运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区域乡镇运用土地则不纳税。乡镇土地运用税的纳税规模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间,城市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树立的市,包含市区和市郊;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乡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会集,契合国务院规则的建制镇规范,但没有建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详细纳税规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运用税选用有起伏的不同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避免长时间征地而不运用和约束多占土地,可在规则税额的2倍-5倍规模内加成纳税。
税额核算
乡镇土地运用税依据实践运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则的单位税额交纳。其核算公式如下:
应纳乡镇土地运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践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则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运用税和乡镇土地运用税均采纳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