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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差取得差旅费津贴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4 20:57

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职工出差是很常见的状况。许多企业关于出差的职工会有相应的补助,不过关于这笔补助的收入是否需求交纳个人所得税便是我们比较重视的问题。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则,是需求依法交税。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职工出差获得差旅费补助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应当拟定本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应包括企业根据本单位的实践运营状况和运营规模拟定的差旅费补助发放规范。关于可以供给出差时刻、地址、出差记载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根据企业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以实报实销的方法发放的合理差旅费补助,可以在核算当期个人所得税的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差旅费补助,应并入职工当期获得的薪酬薪水收入核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1.《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告诉》(津地税企所〔2010〕5号)第三条“差旅费的税前扣除问题”规则:企业可以参照国家有关规则拟定本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存案。对可以供给证明差旅起止时刻、地址等合法凭据的,按差旅费管理办法发放的差旅费,准予扣除。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则》的告诉》(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关于薪酬,薪水所得的交税问题”第(二)项“下列不属于薪酬,薪水性质的补助,补助或许不属于交税人自己薪酬,薪水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交税”第4款规则:差旅费补助,误餐补助。
3.《财政局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告诉》(财行政〔2014〕30号)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三章“住宿费”、第四章“膳食补助费”、第五章“市内交通费”规则。
所以,关于常常出差的职工就需求清楚这点,才干知道在差旅费的补助上是怎样来进行交税的。这也是相关的规则,每个人都需求恪守,当然许多企业都会做出合理的避税,这也是为了职工考虑,期望本文的内容对我们有协助。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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