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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咸宁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商务多次办理指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8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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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宁市居民来往港澳区域商务屡次处理攻略
  事项称号:
  内地居民来往澳门区域商务屡次批阅
  事项编码:
  421201011337071038
  事项分类:
  其他事项
设定根据:  1、《中国公民因私事来往香港区域或许澳门区域的暂行管理办法
2、《来往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批阅、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请求条件:
  受咸宁本地单位差遣赴澳门商务的人员以及赴澳门商务的个体工商户
  处理资料:
  1、提交填写完好并贴有请求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内地居民来往港澳区域请求表;
  2、提交自己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提交挂号存案证明和单位差遣函。
  收费根据:
  依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规范的复函(〔1993〕价费字16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出入境证件收费规范的告诉(计价格〔2001〕1835号)
  收费规范:
  批阅不收费,但制做证件需收工本费,来往港澳通行证(每证)100元;一次有用签注(每件)20元;三个月、一年屡次有用签注(每件)100元;三年屡次有用签注(每件)300元
  法定期限:
  15工作日
  许诺期限:
  3工作日
  就事流程:
  受理、审阅、办结
  处理时刻: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在外,夏天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处理地址: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15-8126515
  监督电话:
  0715-8126516
  上述内容来源于听讼网小编收拾发布,可供参考,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如需求更多的法令回答,可在线咨询听讼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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