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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9 08:59

在宅基地准则变革的推动过程中,宅基地运用权怎么得到维护,是农人最重视的问题。宅基地办理准则变革试点年末行将到期,专家主张出台乡村宅基地法。
宅基地办理准则变革试点年末到期专家主张出台乡村宅基地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来印发《关于稳步推动乡村团体产权准则变革的定见》,对相关内容作出了清晰。
1月3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对定见进行解读时表明,这项变革的重要方针,便是要保证农人的团体经济安排成员权力,农人作为团体经济安排的成员,包含宅基地运用权在内的产业权力特别需求保证。
“乡村土地宅基地准则变革试点,既要保证农人住有所居的权力,又要保证农人作为团体成员身份时享有的权力。只要这样,才干保证变革的顺畅推动。”浙江师范大学乡村研讨中心副主任车裕斌近来在承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我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承受记者采访时以为,各地在变革推动过程中,必定要坚持“依法、有偿、自愿”的准则,一起,为了保证宅基地在“获得、运用、退出、流通”等环节规范进行,有必要在恰当机遇拟定乡村宅基地法,将宅基地办理完全归入法治轨迹。
宅基地变革试点年末到期
112户农人,腾退出258.2亩宅基地——近来,湖北省宜城市交出了这样一份“成绩单”。
2015年3月,宜城市成为全国乡村宅基地准则变革试点之一,敞开了破冰之旅。经过屡次研讨,宜城市探究出“宅基地有偿运用和有偿退出”的方法,以提高节省集约用地水平。该市规则,宅基地上积在全省法定的200平方米以下的,不收费;宅基地超出200平方米的部分,按相关规则收取有偿运用费;农户有意退出宅基地的,由村团体给予相应补偿
这样的规则,在施行中完成了“对号入座”。
流水镇黄冲村七组31岁的农人肖涛称,他名下有两处宅基地。变革后,现住的房子占地110平方米,免费运用并于5月底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另一处宅基地占地1亩,按每年500多元的规范先期支付了多占宅基地3年的费用1600余元。
宜城市流水镇刘台村2组乡民李成林介绍,在退出300多平方米的老宅基地后,合计获得了7700元的补偿。
宜城市的计划,仅仅我国乡村宅基地准则变革试点的亮点之一。
2015年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决议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湖北省宜城市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调整在2017年12月31日前试行。
据悉,暂时调整施行有关法令规则,推动变革试点,是在坚持“关闭运转、危险可控”的准则下,据守保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动,犁地红线不打破、农人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坚持从实际出发、量体裁衣。
其间15个试点县市承当宅基地准则变革试点使命。试点首要针对农户宅基地获得困难、使用粗豪、退出不畅等问题,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证和获得方法,探究农人住宅保证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完成方式,探究进城落户农人在本团体经济安排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
有序赋予宅基地产业性权力
“维护进城落户农人土地承揽权、宅基地运用权、团体收益分配权,在试点基础上探究支撑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的有用方法。”定见清晰。
“依法,便是要依照物权法、民法通则以及相关的乡村土地法令法规来操作;自愿,便是要尊重农人的志愿,把选择权交给农人,触及成员权力的严重事项都要实施民主决策;有偿,便是要合理、公平地对农人进行补偿,不能危害农人的产业权力。”刘俊海向记者解说。
在车裕斌看来,要想让农人“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宅基地运用权,就有必要要处理农人的后顾之虑、保证好农人作为团体成员时享用的权力。
“关于农人而言,宅基地具有保证性、安居性的功用,是一种住宅保证功用。这一点,在各地的变革中有必要予以保证,让农人居者有其屋。与此一起,宅基地在必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质,大都情况下,农人具有宅基地,一般都会作为团体安排成员,享有团体经营性财物股权等多种权力。”车裕斌以为,怎么处理好宅基地的住宅保证功用、团体安排成员权力,是变革能否顺畅推动的要害。
“曩昔,宅基地准则重视保证农人住有所居的社会保证权力。而在当时城镇化布景下,许多农人进城,不少区域宅基地社会保证权力弱化,产业权力性质日益杰出。”我国社会科学研讨院法学研讨所研讨员孙宪忠以为,在这种情况下,需求在发挥宅基地社会保证作用的基础上,有序赋予宅基地的产业性权力。
刘俊海以为,从近期出台的顶层规划不难看出,宅基地准则变革推动已到了要害时刻。
2016年11月27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维护准则依法维护产权的定见》,执行了宅基地的用益物权。
“曩昔,农人对农房宅基地只具有运用权,形成典当借款受阻,农人进城后宅基地运用权退出不畅,带来一系列问题,导致农人产业权力难以完成。而跟着这些顶层规划的出台,宅基地的用益物权得以执行。”刘俊海说。
法令和准则妨碍亟待破除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宅基地准则变革试点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宜城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该市乡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作用不明显,首要原因村团体财力单薄、大众对补偿希望较高、退出宅基地流通空间太窄、无指导性的方针作支撑、没有清晰的配套方针保证体系等。
在刘俊海看来,在宅基地准则变革的许多问题中,法令和准则妨碍最为杰出。
为了推动变革的顺畅进行,《关于稳步推动乡村团体产权准则变革的定见》清晰提出要加强法治建造,当令完善宅基地办理方面的法令准则。
刘俊海以为,针对我国宅基地退出机制存在着权属不清晰、补偿规范不合理、方针配套不完善、目标收回准则不健全等问题,在做好方针之间的联接与组合的一起,还要经过法令的方式对此进行清晰。
刘俊海主张,有必要在恰当机遇出台乡村宅基地法,对宅基地在获得条件、获得规范、权力主体等方面进行清晰,然后完全理顺乡村宅基地之间的各种联系,给农人吃下一颗定心丸。
“只要经过立法,才干终究将宅基地办理归入法治化轨迹,才干将变革的效果终究予以固定,才干真实维护好农人的合法权益。”刘俊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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