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1 18:30
离婚诉讼中无差错方能够要求损害补偿的景象
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离婚的,无差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补偿:
(一)重婚的;
(二)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三)施行家庭暴力的;
(四)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时恳求损害补偿的原因是法定的,仅限于上述差错行为。其他的如一般婚外情、赌博、吸毒、违法等,不管情节轻重,均不能成为恳求补偿的理由。
无差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补偿在时刻上有何约束?
依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说的具体规则,离婚损害补偿恳求权的行使时刻,既能够在离婚时提出,也能够在离婚后提出,但时效以一年为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二)》的相关规则,在实际中行使离婚损害补偿的时限问题,应区别以下具体情况:
榜首,契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无差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损害补偿恳求必须在提起离婚诉讼一起提出,也就是在诉讼恳求中要清晰提出,由人民法院在判定离婚时同时作出判定。因为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子时已将与当事人相关的权力义务书面奉告了当事人,原告不提出恳求的,视为为对权力的抛弃,并损失恳求损害补偿权。原告在离婚诉讼中即便提出了损害补偿恳求,但人民法院判定禁绝离婚的,则当事人的恳求权因损失了存在根底而不能得到支撑。
第二,契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无差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子,假如被告赞同离婚,能够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损害补偿;假如被告不赞同离婚,也不依据该条规则提起损害补偿恳求的,能够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独自提申述讼。
第三,无差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子,一审时未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提出损害补偿恳求而在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当事人能够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申述。
第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二十七条的规则,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处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补偿恳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现已清晰表明抛弃该项恳求,或许在处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撑。
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离婚的,无差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补偿:
(一)重婚的;
(二)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三)施行家庭暴力的;
(四)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时恳求损害补偿的原因是法定的,仅限于上述差错行为。其他的如一般婚外情、赌博、吸毒、违法等,不管情节轻重,均不能成为恳求补偿的理由。
无差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补偿在时刻上有何约束?
依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说的具体规则,离婚损害补偿恳求权的行使时刻,既能够在离婚时提出,也能够在离婚后提出,但时效以一年为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二)》的相关规则,在实际中行使离婚损害补偿的时限问题,应区别以下具体情况:
榜首,契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无差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损害补偿恳求必须在提起离婚诉讼一起提出,也就是在诉讼恳求中要清晰提出,由人民法院在判定离婚时同时作出判定。因为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子时已将与当事人相关的权力义务书面奉告了当事人,原告不提出恳求的,视为为对权力的抛弃,并损失恳求损害补偿权。原告在离婚诉讼中即便提出了损害补偿恳求,但人民法院判定禁绝离婚的,则当事人的恳求权因损失了存在根底而不能得到支撑。
第二,契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无差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子,假如被告赞同离婚,能够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损害补偿;假如被告不赞同离婚,也不依据该条规则提起损害补偿恳求的,能够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独自提申述讼。
第三,无差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子,一审时未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提出损害补偿恳求而在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当事人能够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申述。
第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二十七条的规则,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处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补偿恳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现已清晰表明抛弃该项恳求,或许在处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