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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条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6 22:30

常常有用户来问小编,深圳商业住宅按揭借款转住宅公积金组合借款的借款条件有哪些?为此小编给我们总结一下:请求人或许爱人应当在本市已处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宅的商业性住宅按揭借款(不含住宅公积金组合借款),且该借款没有结清;...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深圳商业住宅按揭借款转住宅公积金组合借款的借款条件有哪些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常常有用户来问小编,深圳商业住宅按揭借款转住宅公积金组合借款的借款条件有哪些?为此小编给我们总结一下:  
1.请求人或许爱人应当在本市已处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宅的商业性住宅按揭借款(不含住宅公积金组合借款),且该借款没有结清;
2.请求人和参加核算商转公借款可贷额度的一起请求人在请求当月之前在本市接连准时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满6个月,且请求时归于正常缴存情况;
3.请求人、一起请求人在本市未发作住宅公积金借款或许现已还清住宅公积金借款;请求人的爸爸妈妈两边或许一方作为一起请求人的,其爸爸妈妈两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作住宅公积金借款或许现已还清住宅公积金借款;
4.请求人提早归还部分或许悉数原商业性住宅按揭借款的请求,现已获得原商业性住宅按揭借款银行赞同;
5.请求人或许爱人是请求商转公借款住宅的权利人;
6.请求人和参加核算商转公借款可贷额度的一起请求人有归还借款本息的才能,请求当月前6个月内未呈现借款逾期记载,且契合公积金中心规则的信誉情况规范;
7.请求人赞同供给契合《商转公借款规则》的担保(典当或许质押);
8.借款请求契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针要求,在借款处理期间遇方针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借款请求的时刻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针已有明确规则的从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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