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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金额适用简易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0 13:20
在发作胶葛或是争议时,假如调停解决不了的,就需要进行诉讼。关于简略的民事诉讼,有时会运用简易程序,一般是对金额争议较少的案子,那么多少金额适用简易程序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裁定委员会裁定规矩》的规矩是争议金额不超越人民币50万元。
适用简易程序有必要契合的条件
(一)争议标的金额在规矩数额以下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子往往都有对争议标的金额的要求,一般的要求是争议金额应在必定的数额以下。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裁定委员会裁定规矩》的规矩是争议金额不超越人民币50万元,而《北京裁定委员会裁定规矩》的规矩是争议金额不超越人民币100万元。但在特定景象下,如案子没有争议金额,或许争议金额不清晰,则往往由裁定庭决议是否适用简易程序。依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裁定委员会裁定规矩》的规矩,没有争议金额或许争议金额不清晰,由裁定委员会依据案子的杂乱程度、触及利益的巨细和规模以及其他有关要素归纳考虑决议是否适用简易程序。
(二)案情简略
案情简略是适用简易程序的要件之一。案情简略意味着对该胶葛易于查清现实和分清是非,即易于进行审理。因而,在裁定实践中,有些案子尽管超越了裁定规矩所规矩的适用简易程序的争议标的,但由于案情简略,权利义务联系清晰,也相同能够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三)经两边当事人默示或许书面赞同
所谓两边当事人默示赞同是指两边当事人没有清晰约好扫除对简易程序的适用,因而,在契合裁定规矩规矩的适用简易程序的标的金额时,即适用简易程序。而书面赞同是指在争议金额超越裁定规矩所规矩的适用简易程序的规模时,经一方当事人书面请求,在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赞同的情况下,也依然能够适用简易程序。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裁定委员会裁定规矩》第50条规矩:除非当事人还有约好,但凡争议金额不超越人民币50万元的,或争议金额超越人民币50万元,经一方当事人书面请求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赞同的,适用本简易程序。
经过上述介绍可知,简易程序只用于争议金额不超越人民币50万元的,经两边当事人默示或许书面赞同。假如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能够协助你回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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