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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上的基本工资一栏能低于最低工资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3 14:28

劳作合同的内容有许多,其间就有劳作合同、最低薪酬等薪酬方面的内容,现在许多省市都有了最低薪酬的规范,它规则企业每个月给职工的薪酬有必要要高于相关规范,那么,劳作合同上的基本薪酬一栏能低于最低薪酬吗?听讼网有更多常识,欢迎阅读。
劳作合同上的基本薪酬一栏能低于最低薪酬吗?不能。
劳作合同上规则的基本薪酬一栏是“不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对应职工来说,用人单位核算加班费或许相关福利时会依照当地最低的薪酬进行核算,归于用人单位转空子行为,劳作者能够要求用人单位依照约好的薪酬填写。
《劳作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作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洽谈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在劳作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许盖章收效。
劳作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作合同应当具有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
(二)劳作者的名字、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许其他有用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作合同期限;
(四)作业内容和作业地址;
(五)作业时间和歇息度假;
(六)劳作报酬;
(七)社会稳妥;
(八)劳作保护、劳作条件和工作损害防护;
(九)法令、法规规则应当归入劳作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作合同除前款规则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作者能够约好试用期、训练、保存隐秘、弥补稳妥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作合同对劳作报酬和劳作条件等规范约好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作者能够从头洽谈;洽谈不成的,适用团体合同规则;没有团体合同或许团体合同未规则劳作报酬的,实施同工同酬;没有团体合同或许团体合同未规则劳作条件等规范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则。
第七十七条 劳作者合法权益遭到损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许依法请求裁定、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保护劳作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实行劳作合同、团体合同的状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背劳作法令、法规和劳作合同、团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定见或许要求纠正;劳作者请求裁定、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撑和协助。
发现劳作合同上薪酬低于全市要求最低薪酬,不知道怎样处理能够来听讼网问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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