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非婚生子女怎样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1 16:20
年纪不行或是有婚外爱情的,生下的孩子便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是要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并且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还有其他赏罚。那么国家工作人员非婚生子女怎样罚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第四十二条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则交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许安排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则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则的期限内足额交纳应当交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加收滞纳金;仍不交纳的,由作出征收决议的计划生育行政部分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非婚生子女的社会抚养费
依据《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范如下:“对违反规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许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依照市计算部分发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许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依照市计算部分发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许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对违反规则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践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践年人均纯收入或许前三年实践人均可支配收入、实践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以下简称实践收入)高于市计算部分发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许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践收入为基数,依照本条前三项规则的征收规范征收。
当事人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由具有本市户籍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分征收社会抚养费。两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在本市或许生育行为未发生在本市但由本市现居住地首要发现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分征收社会抚养费。”
经过上述介绍可知,国家工作人员非婚生子女应当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能够协助你回答疑问。
第四十二条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则交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许安排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则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则的期限内足额交纳应当交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加收滞纳金;仍不交纳的,由作出征收决议的计划生育行政部分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非婚生子女的社会抚养费
依据《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范如下:“对违反规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许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依照市计算部分发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许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依照市计算部分发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许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对违反规则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践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践年人均纯收入或许前三年实践人均可支配收入、实践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以下简称实践收入)高于市计算部分发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许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践收入为基数,依照本条前三项规则的征收规范征收。
当事人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由具有本市户籍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分征收社会抚养费。两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在本市或许生育行为未发生在本市但由本市现居住地首要发现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分征收社会抚养费。”
经过上述介绍可知,国家工作人员非婚生子女应当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能够协助你回答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