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影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5 15:55所得税优惠方针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影响
一、请问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
答:《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九十二条规则,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契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约束和制止职业,并契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越100人,财物总额不超越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越80人,财物总额不超越1000万元。
二、咱们单位是契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请问在申报交纳企业所得税时能够享用哪些优惠?
答:(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则,契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09]133号)规则,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交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交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持续施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的告诉》(财税[2011]4号)规则,2011年持续施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交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交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税[2011]117号)规则,为了进一步支撑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交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交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例1:A企业归于工业企业,从事国家非约束和制止职业,税款所属年度2010-2012年度应交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财物总额见表一。
该企业每年均契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可享用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额、实践应交纳企业所得税额见表一。(见表一)
例2:B企业归于其他企业,从事国家非约束和制止职业,2012年度从业人数80人,财物总额1000万元,应交税所得额28万元。
该企业契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2012年度可享用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额14000元(28万×5%),实践交纳企业所得税56000元(28万×25%-28万×5%)。
三、咱们单位2012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施行核定征收,请问可否享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377号)规则,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所称“特定交税人”包含享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施行法令和国务院规则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的企业(不包含仅享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则免税收入优惠方针的企业)。因而,核定征收企业不行享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四、咱们单位还有以前年度未补偿完的亏本,请问在核算本年度应交税所得额时,是按补偿亏本前,仍是按补偿亏本后的金额?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则,企业每一交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交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答应补偿的以前年度亏本后的余额,为应交税所得额。因而,应交税所得额应是补偿亏本后的金额。
五、咱们单位除了延聘有签定劳作合同的正式员工外,还有承受劳务差遣用工,请问承受劳务差遣用工的人数需求核算入从业人数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履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若干问题的告诉》(财税[2009]69号)规则,施行法令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树立劳作联系的员工人数和企业承受的劳务差遣用工人数之和。因而,承受劳务差遣用工的人数需求核算入从业人数。
六、咱们单位是工业企业,年底从业人数为88人,请问咱们是否契合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越100人的条件?
答:不一定契合条件。从业人数并不是指年底从业人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履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若干问题的告诉》(财税[2009]69号)规则,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月均匀值确认,详细核算公式如下:
月均匀值=(月初值 月末值)÷2
全年月均匀值=全年各月均匀值之和÷12
例3:C企业归于工业企业,从事国家非约束和制止职业,2012年每月月初、月末的从业人数见表二。虽然C企业年底从业人数为110人,但全年月均匀值95.83人,因而契合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越100人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见表二)
七、咱们单位归于其他企业,财物总额年底余额800万元,请问咱们是否契合小型微利企业财物总额不超越1000万元的条件?
答:不一定契合条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8]251号)规则,“财物总额”按企业年头和年底的财物总额均匀核算。详细核算公式如下:
年均匀值=(年头值 年底值)÷2
“财物总额”数据来源于企业《财物负债表》的“财物合计数”。
例4:D企业归于其他企业,2012年头、年底财物总额见表三。虽然D企业年底财物总额为900万元,但财物总额年均匀值为1450万元,因而不契合其他企业财物总额不超越10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见表三)
八、咱们单位从事的运营事务既有工业,又有运送、租借等其他事务,怎么确认“所属职业”是工业企业仍是其他企业?
答:对交税人运营多业的,不管其运营项目是否独自核算,均依据主营项目确认所属职业。主营项目应为交税人一切运营项目中,收入总额所占比重最大的项目。因而,交税人的“所属职业”应按当年度主营项目确认是工业企业仍是其他企业。
九、咱们单位各项目标均契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请问怎么才干享用优惠呢?
答:契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规则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额直接填写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相应行次即可。
(一)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按以下要求顺次填写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34行“契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第45行“企业从业人数(全年均匀人数)”、第46行“财物总额(全年均匀数)”、第47行“所属职业(工业企业或其他企业)”。
留意:年度申报表附表五第45~47行归于必填项,不得为0或空白,填写要求见表四。(见表四)
当附表五第45~47行填写数据标明契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附表五第34行应依据税款所属年度、主表第25行数据分析填写。填写要求见表五。(见表五)
例5:例1中的A企业近三年汇算清缴申报表填写数据见表六。(见表六)
例6:例2中的B企业2012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填写数据见表七。(见表七)
(二)预缴申报
对上年度汇算清缴有享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方针的交税人(上年度汇缴申报表附表五第34行填列金额大于0),或上年度有处理小型微利企业存案的交税人,本年度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直接享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将预缴时可享用的减免税额填写在预缴申报表第12行“减:减免所得税额”累计金额栏次即可。本年预缴申报表的填写要求见表八。(见表八)
需求提示留意的是:交税年度终了后,交税人应对当年度小型微利企业的各项目标进行核实,对当年度不契合规则条件,但已按上述填写办法核算减免企业所得税预缴的,在汇算清缴时要依照规则补缴企业所得税。
例7:例2中的B企业,2012年度应交税所得额28万元,附表五第34行“契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有填列14000元(28万×5%)。
2013年度各季度预缴申报表“累计金额”列次应填写数据见表九。(见表九)
例8:例2中的B企业,2012年度应交税所得额28万元,附表五第34行“契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有填列14000元(28万×5%)。
假如交税人2013年第1-3季度未能按表九要求及时填写第12行,那么截止到2013年第三季度,交税人累计实践交纳企业所得税为3万元(12万×25%)。在2014年1月15日前进行第四季度预缴申报时,能够将当年度前三个季度未能及时享用的减免税额6000元(12万×5%)一次性补享用,2013年全年应减免税额为1万元(20万×5%,或:6000 8万×5%),全年累计实践应交纳企业所得税4万元(20万×25%-20万×5%)。2013年度各季度预缴申报表“累计金额”列次应填写数据见表十。(见表十)
例9:例2中的B企业,2013年度从业人数为120人,已不契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13年度应交税所得额24万元。那么,B企业在2013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应交纳企业所得税2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6万元(24万元×25%)
已预缴企业所得税额:4万元
(表九:2000 4000 18000 16000=4万元;
或表十:5000 10000 15000 10000=4万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2万元(6万元-4万元;或:交税调整添加额4万元×25% 预缴时已申报减免所得税额1万元)
十、咱们单位前几年应该都是契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但由于某些原因,没有及时享用到小微优惠方针,请问可不能够补办手续?假如能够补办,应该怎么处理?
答:能够补办三年(现在能够补办税款所属期2010~2012年度)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处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从头录入电子报盘文件
网上下载电子报盘文件,录入需补办年度的相关数据后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