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从哪些方面来进行评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01:21
咱们都知道银行假贷是需要对假贷危险进行评价的,那么关于在建工程应该怎样进行评价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在建工程典当能够从哪些方面来进行评价
1、土地权属
在建工程的土地权属有两种性质,四种情况,即以出让方法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租借方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以无偿划拨方法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一切制土地使用权。不同的权属性质和情况,其典当评价价值内在和被评价在建工程行将发作的经济行为是不完全相同的。
2、项目权属
对在建房地产项目的典当借款评价,要查明委估房地产项目是否属联建项目或是否有参建单位,托付单位对委估的在建项目全体或部分是否的确具有一切权。若托付单位是委估目标的主建单位,还有一个或两个参建单位,则参建单位的价值不归于托付单位一切,其价值不归于委估房地产的典当规模;若委估房地产项目是联建项目则托付单位对委估目标具有的权力部分是多少?因而评价人员有必要对上述情况进行充沛的查询并掌握,其间特别是要搞清楚项目公司的组成各方的权力情况以及各方之间的经济合同在法律上是否有用等等。评价人员只能对托付单位对委估房地产项目所实践具有的权力部分进行典当价值评价。
3、工程进展
在评价实务中,各个委估在建项目完结的在建工程量各不相同,有的是刚刚完结了规划地坪以下的根底工程(包含地下室结构部分);有的是刚刚完结了裙房的结构部分;有的已完结悉数的结构封顶等等。大部分的项目,其装饰及设备装置工程还没有进行。关于上述不同的情况,评价时有必要精确地掌握在建工程项目的实践完结进展,即掌握其已完结的什物工程量,关于那些未装置并固定在建筑物主体上的资料和设备,就不能归入在建房地产项目的评价规模。因而在对在建工程进行典当价值评价时,不能简略地依据工程的实践出资进展来评价其价值。
4、出售情况
有些委估的房地产在建项目,已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已预售了部分楼盘。评价典当价值时,有必要清楚地掌握两个问题,一是预售许可证所答应预售的楼层及其建筑面积,即可售部分;二是开发商已实践出售了多少建筑面积。评价时有必要将已售部分的在建什物工程量价值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从整个在建房地产项目的评价值中扣除。由于已售部分楼盘的权力已不归于托付单位一切,托付人无权将其典当。
在建工程典当能够从哪些方面来进行评价
1、土地权属
在建工程的土地权属有两种性质,四种情况,即以出让方法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租借方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以无偿划拨方法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一切制土地使用权。不同的权属性质和情况,其典当评价价值内在和被评价在建工程行将发作的经济行为是不完全相同的。
2、项目权属
对在建房地产项目的典当借款评价,要查明委估房地产项目是否属联建项目或是否有参建单位,托付单位对委估的在建项目全体或部分是否的确具有一切权。若托付单位是委估目标的主建单位,还有一个或两个参建单位,则参建单位的价值不归于托付单位一切,其价值不归于委估房地产的典当规模;若委估房地产项目是联建项目则托付单位对委估目标具有的权力部分是多少?因而评价人员有必要对上述情况进行充沛的查询并掌握,其间特别是要搞清楚项目公司的组成各方的权力情况以及各方之间的经济合同在法律上是否有用等等。评价人员只能对托付单位对委估房地产项目所实践具有的权力部分进行典当价值评价。
3、工程进展
在评价实务中,各个委估在建项目完结的在建工程量各不相同,有的是刚刚完结了规划地坪以下的根底工程(包含地下室结构部分);有的是刚刚完结了裙房的结构部分;有的已完结悉数的结构封顶等等。大部分的项目,其装饰及设备装置工程还没有进行。关于上述不同的情况,评价时有必要精确地掌握在建工程项目的实践完结进展,即掌握其已完结的什物工程量,关于那些未装置并固定在建筑物主体上的资料和设备,就不能归入在建房地产项目的评价规模。因而在对在建工程进行典当价值评价时,不能简略地依据工程的实践出资进展来评价其价值。
4、出售情况
有些委估的房地产在建项目,已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已预售了部分楼盘。评价典当价值时,有必要清楚地掌握两个问题,一是预售许可证所答应预售的楼层及其建筑面积,即可售部分;二是开发商已实践出售了多少建筑面积。评价时有必要将已售部分的在建什物工程量价值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从整个在建房地产项目的评价值中扣除。由于已售部分楼盘的权力已不归于托付单位一切,托付人无权将其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