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要给多少保证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5 02:35
取保候审我们或许会听说过,大约便是对违法嫌疑人或许是被告人在还没有被拘捕或许是现已拘捕之后,能够交纳必定的保证金,然后违法嫌疑人就能够暂时不被拘押的状况,所以取保候审在法令中运用的许多。那么取保候审要给多少保证金?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为我们具体的解说吧。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则》(1999年08月04日施行)
1.1采纳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1.2归纳考虑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子的情节、性质,或许判处刑罚的轻重,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相等状况,确认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新的刑诉法和司法解释规则,决议机关在考虑保证金数额的时分,不再需求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2、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则(施行日期:1997.01.15)
2.1保证金的数额,应当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违法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子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或许判处刑罚的轻重等状况,归纳考虑确认。
2.2对经济违法、侵略产业违法或许其他形成产业损失的违法,能够按涉案数额或许直接产业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认收取保证金的数额规范;
2.3对其他刑事违法,依据案子的不同状况,保证金的数额规范能够确认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注意事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依据不同类型案子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认本地区收取保证金的数额规范,以及需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批阅的数额规范。
1、决议没收保证金的,应当通过严厉审阅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担任人同意,签发《没收保证金决议书》。决议没收保证金数额的批阅权限,与决议责令违法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数额的批阅权限相同。
2、没收保证金的决议,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向违法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议书》上签字或许盖章。
3、违法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议,向违法嫌疑人的家族、法定署理人或许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族、法定署理人或许单位的担任人在《没收保证金决议书》上签字或许盖章。其家族、法定署理人或许单位担任人回绝签字或许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议书》上注明。
4、公安机关决议没收违法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及时告诉指定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则上交国库。
5、违法嫌疑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议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请求复议一次。
6、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请求书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内作出复议决议。上级公安机关复议后,决议吊销或许改变没收保证金决议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履行。
7、责令违法嫌疑人从头交纳保证金的,按照本规则关于责令违法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程序处理。
取保候审的主体
取保候审的请求主体,关于取保候审的请求主体即请求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则: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署理人、近亲属或许辩解人有权请求改变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请求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议;不同意改变强制措施的,应当奉告请求人,并阐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则,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则,这一规则行将请求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颁发给了已被拘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署理人、近亲属以及辩解人。“法定署理人”便是指依法署理被署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则,法定署理人是指被署理人的爸爸妈妈、养爸爸妈妈、监护人和负有维护职责的机关、集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赋予了辩解人在刑事案子的三个阶段(侦办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能够以辩解人的名义提起取保候审的请求,并要求取保候审决议机关在三日内做出决议,假如不同意改变,应该奉告请求人不同意的理由。
还没有审理的刑事案子一般都会拘押违法嫌疑人,可是假如违法嫌疑人有其他更名贵的工作要做的话,是能够被取保候审的,可是需求交纳必定的保证金才能够。了解更多的法令知识请上听讼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则》(1999年08月04日施行)
1.1采纳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1.2归纳考虑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子的情节、性质,或许判处刑罚的轻重,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相等状况,确认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新的刑诉法和司法解释规则,决议机关在考虑保证金数额的时分,不再需求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2、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则(施行日期:1997.01.15)
2.1保证金的数额,应当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违法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子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或许判处刑罚的轻重等状况,归纳考虑确认。
2.2对经济违法、侵略产业违法或许其他形成产业损失的违法,能够按涉案数额或许直接产业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认收取保证金的数额规范;
2.3对其他刑事违法,依据案子的不同状况,保证金的数额规范能够确认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注意事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依据不同类型案子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认本地区收取保证金的数额规范,以及需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批阅的数额规范。
1、决议没收保证金的,应当通过严厉审阅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担任人同意,签发《没收保证金决议书》。决议没收保证金数额的批阅权限,与决议责令违法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数额的批阅权限相同。
2、没收保证金的决议,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向违法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议书》上签字或许盖章。
3、违法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议,向违法嫌疑人的家族、法定署理人或许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族、法定署理人或许单位的担任人在《没收保证金决议书》上签字或许盖章。其家族、法定署理人或许单位担任人回绝签字或许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议书》上注明。
4、公安机关决议没收违法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及时告诉指定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则上交国库。
5、违法嫌疑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议不服的,能够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议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请求复议一次。
6、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请求书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内作出复议决议。上级公安机关复议后,决议吊销或许改变没收保证金决议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履行。
7、责令违法嫌疑人从头交纳保证金的,按照本规则关于责令违法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程序处理。
取保候审的主体
取保候审的请求主体,关于取保候审的请求主体即请求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则: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署理人、近亲属或许辩解人有权请求改变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请求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议;不同意改变强制措施的,应当奉告请求人,并阐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则,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则,这一规则行将请求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颁发给了已被拘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署理人、近亲属以及辩解人。“法定署理人”便是指依法署理被署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则,法定署理人是指被署理人的爸爸妈妈、养爸爸妈妈、监护人和负有维护职责的机关、集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赋予了辩解人在刑事案子的三个阶段(侦办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能够以辩解人的名义提起取保候审的请求,并要求取保候审决议机关在三日内做出决议,假如不同意改变,应该奉告请求人不同意的理由。
还没有审理的刑事案子一般都会拘押违法嫌疑人,可是假如违法嫌疑人有其他更名贵的工作要做的话,是能够被取保候审的,可是需求交纳必定的保证金才能够。了解更多的法令知识请上听讼网进行专业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