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欺诈责任的概念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0 14:57
网友发问:收据诈骗职责是什么
律师回答:收据诈骗是比较严重的金融违法行为,《刑法》第177条和第194条规则了严峻的处分;假如情节细微不构成犯罪的,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则(例如《支付结算方法》和《收据办理施行方法》以及《金融违法行为处分方法》等)给予行政处分。
相关法律知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据法》第102条的规则,有下列收据诈骗行为之一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1、假造、变造收据的;
2、成心运用假造、变造的收据的;
3、签发言而无信或许成心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款式或许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得资产的;
4、签发无牢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得资金的;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伪记载,骗得资产的;
6、冒用别人的收据,或许成心运用过期或许报废的收据,骗得资产的;
7、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歹意勾结,施行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律师回答:收据诈骗是比较严重的金融违法行为,《刑法》第177条和第194条规则了严峻的处分;假如情节细微不构成犯罪的,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则(例如《支付结算方法》和《收据办理施行方法》以及《金融违法行为处分方法》等)给予行政处分。
相关法律知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据法》第102条的规则,有下列收据诈骗行为之一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1、假造、变造收据的;
2、成心运用假造、变造的收据的;
3、签发言而无信或许成心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款式或许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得资产的;
4、签发无牢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得资金的;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伪记载,骗得资产的;
6、冒用别人的收据,或许成心运用过期或许报废的收据,骗得资产的;
7、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歹意勾结,施行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