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病死亡,公司是否应该补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8 22:40非因工逝世,是和因工逝世相对应的一个法令概念,是指公司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员工,因作业以外的原因发作逝世,且不契合《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则的工伤法定景象,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则建议因工逝世相关补偿的逝世。因非因工逝世而发作的相关补偿胶葛,称为非因公逝世胶葛。如员工在作业时间以外,非因作业原因发作逝世,或许虽然在作业场所、作业时间发作逝世,但与其作业无任何相关,因其行为不契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则,故不能被依法以为工伤。举例说明,如一员工下班后,在自己租住的房子内因触电身亡,这个员工的逝世便是非因工逝世。
法令咨询:
咱们已咨询社保所,他们说社保仅可提取个人账户部分,不付出丧葬费及抚恤金。但从社保法中有规则“第十七条 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许非因工逝世的,其遗属能够收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许非因工致残彻底损失劳作能力的,能够收取病残补贴。所需资金从根本养老保险基金中付出。”社保不付出这部分有必要公司付出吗?但社保说不知道是不是公司付出,咱们又找不到相关的文件。
听讼网律师回答:
单位应当付出丧葬费和抚恤金。丧葬费是5000元,北京市统一规范,抚恤金是此人生前6个月薪酬,由单位付出。
《关于调整我市员工丧葬补助费开支规范的告诉》京财行[2009]70号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人事局、劳作和社会保障局,各参统单位:经市政府同意、依据国家有关规则和本市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平、凶事简办和根本满意凶事处理费用开支的准则,对我市市属各单位逝世员工丧葬费开支规范做如下调整:一、我市实施丧葬补助费包干运用方法。不分职务等级,将员工丧葬费的开支规范一概调整为5000元,发给逝世员工家族统筹用于有关装殓(如:服装、整容、遗体寄存、运送、火化、骨灰盒、寄存掩埋等)和遗体离别(如:租借礼堂、花圈、遗像扩大)等项费用开支。我市往后不再履行遗体离别费用报销和直系亲属来京处理凶事路费补助等相关规则。《北京市劳作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企业员工因病或非因工逝世后供养直系亲属救助费规范的告诉》 京劳社养发(2000)221号
各区(县)劳作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劳作处,各计划单列企业:
现在我市企业员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逝世后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救助费规范,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保险条例》的规则履行。企业遍及反映按死者自己规范薪酬待遇偏低、且不易操作。经研讨现就有关救助的规范问题告诉如下:
一、企业员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逝世后,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则,依据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分别给相当于死者自己薪酬6个月、9个月、12个月的救助费。“死者自己薪酬”指按逝世时全市最低薪酬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