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部分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单独起诉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7 03:50
在我国现实生活中,常常会有劳作争议的工作发作,呈现劳务或许劳资纠纷的,一般是不能直接申述,应该是自行调停,不能达成协议的再到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提出裁定。那么对部分判定成果不满足能够独自申述吗?听讼网为读者进行回答。
一、对部分判定成果不满足能够独自申述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三)第十四条规则,劳作人事争议裁定委员会作出的同一裁定判定一起包括结局判定事项和非结局判定事项,当事人不服该裁定判定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应当依照非结局判定处理。
这也就是说,一旦你不服裁定判定,你就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那么人民法院将对你与用人单位的悉数诉争现实予以检查并作出判定。所以,裁定在薪酬问题上作出的结局判定的确会由于你的申述而受到影响。不过,只需你的依据足够,信任成果仍是会对你有利的。
二、劳作裁定的相关法令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发作的下列劳作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承认劳作联系发作的争议;
(二)因缔结、实行、改变、免除和停止劳作合同发作的争议;
(三)因开除、解雇和辞去职务、离任发作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歇息度假、社会保险、福利、训练以及劳作保护发作的争议;
(五)因劳作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许赔偿金等发作的争议;
(六)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劳作争议。
第十条 发作劳作争议,当事人能够到下列调停安排请求调停:
(一)企业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
(二)依法建立的底层人民调停安排;
(三)在城镇、大街建立的具有劳作争议调停功能的安排。
企业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由员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员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许由整体员工推举发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许两边推举的人员担任。
第十七条 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依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习惯实际需求的准则建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能够决定在市、县建立;直辖市人民政府能够决定在区、县建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能够建立一个或许若干个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建立。
假如各位读者还有其他的法令问题需求咨询,欢迎来听讼网进行,你会得到满足的咨询成果。
一、对部分判定成果不满足能够独自申述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三)第十四条规则,劳作人事争议裁定委员会作出的同一裁定判定一起包括结局判定事项和非结局判定事项,当事人不服该裁定判定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应当依照非结局判定处理。
这也就是说,一旦你不服裁定判定,你就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那么人民法院将对你与用人单位的悉数诉争现实予以检查并作出判定。所以,裁定在薪酬问题上作出的结局判定的确会由于你的申述而受到影响。不过,只需你的依据足够,信任成果仍是会对你有利的。
二、劳作裁定的相关法令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发作的下列劳作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承认劳作联系发作的争议;
(二)因缔结、实行、改变、免除和停止劳作合同发作的争议;
(三)因开除、解雇和辞去职务、离任发作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歇息度假、社会保险、福利、训练以及劳作保护发作的争议;
(五)因劳作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许赔偿金等发作的争议;
(六)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劳作争议。
第十条 发作劳作争议,当事人能够到下列调停安排请求调停:
(一)企业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
(二)依法建立的底层人民调停安排;
(三)在城镇、大街建立的具有劳作争议调停功能的安排。
企业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由员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员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许由整体员工推举发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许两边推举的人员担任。
第十七条 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依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习惯实际需求的准则建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能够决定在市、县建立;直辖市人民政府能够决定在区、县建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能够建立一个或许若干个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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