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和证人证言的效力比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4 21:56依据我国法令的规则,依据有人证、物语、证人的证言等,依据对案子的判定结果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对案子依据需求进行合法性的审阅,法院在案子审理的时分就需求质证,那么公证书和证人证言的效能比较是怎么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一、公证书和证人证言的效能比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规则,人民法院就数个依据对同一现实的证明力,能够按照下列准则确定:“依据、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许通过公证、挂号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从这条规则中能够看出,公证依据优于其他依据。因而,该案中毛某在证人无法出庭的情况下请求公证证人证言的做法值得学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规则,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不能独自作为确定案子现实的依据。一起还规则,已为有用公证文书所证明的现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这也便是说,公证依据一般情况下无须质证,除非有足以推翻公证依据的其他依据。
可是,证人证言具有特殊性,公证机关并不能预先承认证人证言内容的真实性,因而有必要进行质证,才干有用地辨别真假或承认其可信程度。别的,证人证言仅仅证人对案子的某一环节的客观现实的知道,在缺少左右印证、质证和依据链条串接的情况下,很难作为独立的依据独自运用。
所以,质证及法官对整个案子依据的摆放、对照、鉴别、判别,是证人证言公证文书有必要参加的程序。该案法官便是依据原告供给的一切依据归纳起来确定结案子现实,并非一味确定公证之后的证人证言效能高于其他依据。
专家提示,为了避免证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出庭作证给诉讼带来困难,民事案子当事人应留意对证人证言进行公证保全,这样,能够在必定程度上进步案子的胜诉率。
二、依据的分类有哪些
1、直接依据与直接依据
但凡能够独自直接证明案子首要现实的依据,归于直接依据。直接依据不用通过推理进程就能够直观地阐明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作和是否是正在被追诉的人施行的。例如,证人某甲目击某乙持刀杀死某丙的证言,或许某乙供述自己持刀杀人的口供,都归于直接依据。
但凡有必要与其他依据相结合才干证明案子首要现实的依据,归于直接依据。例如,被害人的尸身,只能证明发作杀人或许重伤致死的案子,但不能指明何人是凶犯,所以是直接依据。
2、言词依据与什物依据
但凡通过人的陈说,即以言词作为体现形式的依据,是言词依据,包含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
但凡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状、存在情况以及其内容体现依据价值的依据,都是什物依据。依据品种中的依据、书证、视听资料以及勘验、查看笔录均属此列。
3、原始依据与传来依据
但凡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历于案子现实的依据资料,叫做原始依据,也称榜首手资料;但凡不是直接来历于案子现实,而是从直接的非榜首来历取得的依据资料,称为传来依据。
不能忽视传来依据的效果。
4、有罪依据与无罪依据
但凡能够必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施行犯罪行为以及能够证明犯罪行为轻重情节的依据,是有罪依据。
但凡能够证明犯罪现实不存在,或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施行犯罪行为的依据,是无罪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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