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登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登记的注意事项又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14:15问题:
某村乡民甲原有一处宅基地,后因承继获得该村另一处宅基地的使用权及宅基地上房子的所有权,但一向搁置。后同村乡民乙与甲洽谈,出资购买该搁置宅基地上的房子。现该村正在展开宅基地确权挂号发证作业,请问关于该处宅基地应怎么挂号?
回答:
一、宅基地使用权原则上制止流通,关于宅基地使用权不合法流通的,不得予以挂号
宅基地使用权关于宅基地使用权不合法流通的,不得予以挂号是农人根据团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福利保证,是农人的安身之本。国家对新设宅基地使用权采纳批阅方法,请求人需满意身份、户数、面积等条件,一起需通过请求、乡(镇)人民政府审阅和县级人民政府同意三项程序。关于农人依法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国家原则上制止流通,即宅基地使用权的生意、赠与、出资入股、典当等原则上均不答应,尤其是国家严令制止城镇居民到乡村置办房子或宅基地。关于宅基地及其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隶属设备不合法流通的,不得对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子等所有权予以挂号。
二、宅基地使用权依照法令规则移转的,应当依法直接予以挂号
现行法规方针在规则承继和因宅基地上房子所有权合法转让时,例外地答应宅基地使用权移转。关于因房子转让而移转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必要满意我国宅基地管理准则的规则:榜首,房子买受人有必要是本团体经济组织成员,假如要转让给本团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该受让人有必要先在本团体经济组织中落户并契合请求宅基地的条件;第二,房子买受人有必要契合“一户一宅”的规则,即房子买受人在本村没有宅基地,也不存在出卖、租借宅基地上住宅后,又购买宅基地上房子的景象。本案中,乙契合榜首个条件,还需检查其是否契合第二个条件,假如不契合则不得向乙挂号发证,关于其占用的宅基地应当依法回收。
假如乙满意上述两个条件,在这种情况下的宅基地使用权移转是否需求独自批阅,现行法规方针尚无明确规则。能够从两个方面掌握这个问题:榜首,宅基地批阅应该严厉依法进行,法令未作明文规则的,不得作为批阅事项;第二,应当看到宅基地批阅准则是严厉执行土地用处控制规则,实在维护土地资源的有效途径,因而它的目标主要是新建立的宅基地使用权。本案中,甲、乙之间移转的宅基地使用权业已存在,故不触及乡村建造用地增量和犁地维护等问题,没有批阅的必要性。因而,挂号人员在核实乙具有受让资历后,应当予以确权挂号。
三、对依法受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宅基地上房子所有权进行确权挂号的留意事项
对此类宅基地的确权挂号应当依照《不动产挂号暂行条例》和疆土资源部等部分发布的《关于乡村团体土地确权挂号发证的若干定见》(疆土资发〔2011〕178号)、《关于规范土地挂号的定见》(疆土资发〔2012〕134号)、《关于进一步加速推动宅基地和团体建造用地使用权确权挂号发证作业的告诉》(疆土资发〔2014〕101号)等文件规则与精力展开,需要留意的是:1.应当对出让人(本案中为甲)的权属来历予以查验,假如出让人占用的宅基地无权属来历或来历违法,则受让人(本案中为乙)应当依法请求宅基地使用权,对契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以及有关用地方针的,在依法补办用地同意手续后进行挂号发证;2.应当以受让人为规范确认宅基地面积是否契合当地规则,关于超规则的面积部分应依照疆土资发〔2011〕178号文件的相关规则予以挂号;3.关于进行乡村宅基地准则变革试点的区域,宅基地确权挂号发证作业依照变革试点要求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