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的形式与效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5 09:43
遗言,是指被承继人对自己产业处置的意思表明,可以以书面方式作出,假如要口头作出的,需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那么,哪些人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遗言的方式与效能是怎样的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哪些人员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
我国《承继法》第十八条规则: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
(二)承继人、受遗赠人;
(三)与承继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36条对遗言见证人作了补充规则:承继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一起运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承继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言的见证人。也就是说,假如想让代书遗言、录音遗言、以及口头遗言有用,遗言见证人有必要不是我国法律规则的这三类人。不然,所立的遗言无效。
遗言的方式与效能
遗言有以下几种方式。
1,自书遗言,由遗言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留意遗言人立遗言时要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约束行为能力人所立遗言无效,即便后来有行为能力,仍无效。立遗言时有行为能力,后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言的效能。
2,代书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间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
3,录音遗言,以录音方式立的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口头遗言,遗言人在紧迫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言。口头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免除后,遗言人可以用书面或录音方式立遗言的,所立的口头遗言无效。
5,公平遗言,由遗言人经公平机关处理。
下列人员不能作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2,承继人,受遗赠人;3,与承继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关于方式不同的遗言效能。遗言人以不同方式立有数份内容相冲突的遗言,其间有公平遗言的,以最终所立公平遗言为准;没有公平遗言的,以最终所立的遗言为准。
遗言人生前的行为与遗言的意思表明相反,而使遗言处置的产业在承继开端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搬运部分搬运的,遗言看作被吊销或部分吊销。如遗言人出卖,赠与,消费,损毁等。
哪些人员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
我国《承继法》第十八条规则: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
(二)承继人、受遗赠人;
(三)与承继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36条对遗言见证人作了补充规则:承继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一起运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承继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言的见证人。也就是说,假如想让代书遗言、录音遗言、以及口头遗言有用,遗言见证人有必要不是我国法律规则的这三类人。不然,所立的遗言无效。
遗言的方式与效能
遗言有以下几种方式。
1,自书遗言,由遗言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留意遗言人立遗言时要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约束行为能力人所立遗言无效,即便后来有行为能力,仍无效。立遗言时有行为能力,后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言的效能。
2,代书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间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
3,录音遗言,以录音方式立的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口头遗言,遗言人在紧迫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言。口头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免除后,遗言人可以用书面或录音方式立遗言的,所立的口头遗言无效。
5,公平遗言,由遗言人经公平机关处理。
下列人员不能作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2,承继人,受遗赠人;3,与承继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关于方式不同的遗言效能。遗言人以不同方式立有数份内容相冲突的遗言,其间有公平遗言的,以最终所立公平遗言为准;没有公平遗言的,以最终所立的遗言为准。
遗言人生前的行为与遗言的意思表明相反,而使遗言处置的产业在承继开端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搬运部分搬运的,遗言看作被吊销或部分吊销。如遗言人出卖,赠与,消费,损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