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诉讼离婚适用于哪几类离婚纠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4 12:48
诉讼离婚-法庭法院裁判离婚
诉讼离婚,又称裁判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当事人根据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法经过调停或判定而免除当事人世的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法。
我国的诉讼离婚适用于以下三类离婚胶葛: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2)夫妻两边都乐意离婚,但在子女抚育、产业等离婚结果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3)夫妻两边尽管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育、产业等离婚结果达成协议,但未依法在中国内地处理结婚挂号。
别的,关于契合挂号离婚条件的协议离婚,假如当事人根据某种原因不乐意进行离婚挂号的,也能够适用诉讼离婚。
相关于挂号离婚来说,诉讼离婚能够说是“关于真实有争议的离婚事情进行裁判”。它要求当事人须提出离婚的原因及恳求,法院经过行使审判权来处理离婚争端。诉讼离婚程序虽归于民事诉讼程序,但与一般民事诉讼比较,又有许多不同之处。离婚之诉在实质为兼并之诉,不但要处理是否准予离婚,并且在准予离婚时有必要同时处理离婚的许多法令结果问题,如共同产业切割、债款清偿、经济协助、子女抚育、探望权的行使、离婚损害赔偿等很多问题。在审理程序上,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更多的采纳职权主义,依职权掌管调停。
相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批改)[20010428]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应当进行调停;如爱情确已决裂,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景象之一,调停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二)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爱情不好分家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爱情决裂的景象。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又称裁判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当事人根据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法经过调停或判定而免除当事人世的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法。
我国的诉讼离婚适用于以下三类离婚胶葛: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2)夫妻两边都乐意离婚,但在子女抚育、产业等离婚结果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3)夫妻两边尽管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育、产业等离婚结果达成协议,但未依法在中国内地处理结婚挂号。
别的,关于契合挂号离婚条件的协议离婚,假如当事人根据某种原因不乐意进行离婚挂号的,也能够适用诉讼离婚。
相关于挂号离婚来说,诉讼离婚能够说是“关于真实有争议的离婚事情进行裁判”。它要求当事人须提出离婚的原因及恳求,法院经过行使审判权来处理离婚争端。诉讼离婚程序虽归于民事诉讼程序,但与一般民事诉讼比较,又有许多不同之处。离婚之诉在实质为兼并之诉,不但要处理是否准予离婚,并且在准予离婚时有必要同时处理离婚的许多法令结果问题,如共同产业切割、债款清偿、经济协助、子女抚育、探望权的行使、离婚损害赔偿等很多问题。在审理程序上,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更多的采纳职权主义,依职权掌管调停。
相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批改)[20010428]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应当进行调停;如爱情确已决裂,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景象之一,调停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二)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爱情不好分家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爱情决裂的景象。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