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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书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5 16:34
在一些交通事端发作之后,当事人两边会自愿请求调停,公安部门通过调停出具关于损害补偿的文书,这便是交通事端调停书。可是公安部门出具的调停书没有强制力,靠两边当事人自愿履行。那么,调停书的内容有哪些呢?
交通事端调停书包含哪些内容
调停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端扼要状况和丢失状况;
(二)各方的损害补偿职责;
(三)损害补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当事人自愿洽谈达到共同的定见;
(五)补偿方法和期限;
(六)调停完结日期。
不适用调停书的状况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适用调停,交通警察能够在事端确定书上载明有关状况后,将事端确定书交给当事人:
(一)当事人供给不出交通事端依据,因现场变化、依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验交通事端现实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端确定有贰言的;
(三)当事人回绝在事端确定书上签名的;
(四)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停的。
在发作交通事端之后,要尽快报警,保存完好的依据,以便交通管理部门查明状况,也有利于当事人两边进行调停。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当地,请登录听讼网网页进行在线法律咨询,期望您的疑问会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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