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解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5 19:43我国第一部银行业监管的专门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办理法》(以下简称《银监法》)于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经过,并将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令规矩,国务院银行业监督办理组织担任对全国银行业金融组织及其事务活动监督办理的作业。《银监法》以法令方式,体系地树立了对政府组织的监督制约和问责机制,这是我国法令体系中的一次立法立异。
这部法令清晰了银监会的监管目标。法令规矩,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组织,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树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大众存款的金融组织以及政策性银行;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树立的金融资产办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政公司、金融租借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办理组织同意树立的其他金融组织的监督办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组织监督办理的规矩;国务院银行业监督办理组织按照本法有关规矩,对经其同意在境外树立的金融组织以及上述金融组织在境外的事务活动施行监督办理。
关于监督办理组织,法令规矩,国务院银行业监督办理组织依据履行职责的需求树立派出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办理组织对派出组织施行统一领导和办理。国务院银行业监督办理组织应当公开监督办理程序,树立监督办理职责准则和内部监督准则。
关于监督办理职责,法令规矩,国务院银行业监督办理组织按照法令、行政法规拟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组织及其事务活动监督办理的规章、规矩;按照法令、行政法规规矩的条件和程序,检查同意银行业金融组织的树立、改变、停止以及事务范围。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办理组织同意,任何单位或许个人不得树立银行业金融组织或许从事银行业金融组织的事务活动。
我国银行业监督办理委员会担任人表明,《银监法》有两大特色:一是很多吸收和学习了世界银行业监管的先进理念和其他国家或区域银行业的法令准则。二是既清晰了监管组织职责,强化了监管手法和办法,也对监管权利的运作进行了标准和束缚:
《银监法》一方面恰当授权监管组织运用监管手法和办法,为施行有用监管供给了必要的法令支撑。与此同时,《银监法》也对监管权利的运作进行了标准和束缚,形成了对监管组织严厉的监督制约和问责机制。比方,《银监法》规矩监管组织应当树立监督办理职责准则和内部监督准则,规矩了监管组织行使监管权利、采纳监管办法时的程序要求和监督制约办法;规矩国务院审计、督查等机关,依法对银行业监管组织施行外部监督,要求监管组织增强作业透明度,承受社会大众监督;规矩了监管组织履行职责和责任、行使监管权利、采纳监管办法相应的法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