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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变更姓氏有哪些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4 22:27
在现实日子中,多发生在夫妻离婚后,取得抚育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答应的情况下,私行将未成年子女的名字予更改。那离婚后子女改动姓氏有哪些规则?听讼小编为您回答。
一、法律规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则,子女能够随父姓,能够随母姓。
(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详细意见》的告诉19、爸爸妈妈不得因子女改动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私行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胶葛的,应责令恢康复姓氏。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改动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1981年8月14日)
二、 孩子改名后,父亲或母亲仍应该付出抚育费。
爸爸妈妈离婚后,爸爸妈妈子女联系依然存在,即便孩子改随他姓,这种爸爸妈妈子女联系也没有发生变化,父亲对改名后的孩子依然负有抚育责任。最高人民法院1993 年 11月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详细意见》第十九条规则:“爸爸妈妈不得因子女改动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依据上述规则,孩子改名后,父亲或母亲应该持续付出抚育费,不得以孩子现已改名为由抗辩。该条一起规则,父或母一方私行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胶葛的,应责令恢康复姓氏。但这有必要以诉讼为条件。
三 、改动未成年子女名字权。
《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规则:“公民享有名字权,有权决议、运用和按照规则改动自己的名字,制止别人干与、盗用、冒充”。名字权是一项重要的人格权,首要包含名字决议权、名字运用权、名字改动权。未成年子女归于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详细到名字权尤其是名字决议权、名字改动权上, “子女出世及其未成年时期,其名字的挑选是爸爸妈妈依据亲权决议的”。爸爸妈妈代为行使未成年子女的名字决议权、改动权的权力,即为未成年子女命名权。
关于刚出世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之未成年人,名字及改动由爸爸妈妈决议。一切未成年子女的名字权均由其爸爸妈妈代为行使。
子女姓氏一旦确认,爸爸妈妈任何一方都不得单独改动。即便爸爸妈妈两边离婚后,子女同一方共同日子,同子女日子的一方也不得单独改动子女的姓氏。依据有关司法解释,离婚后,一方再婚而未征得生父或生母赞同,私行将子女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子女抚育胶葛诉至法院的,法院能够责令康复子女原姓氏。
四、成年子女有权决议自己的姓氏。
子女一旦具有了彻底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或虽未年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劳动收入为首要日子来源),则子女有权决议、运用和按照规则改动自己名字的权力,制止别人干与、盗用、冒充自己的姓氏的权力。爸爸妈妈两边不得进行干与,不得逼迫更改子女姓氏或逼迫子女不得更改姓氏。
引证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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