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物所有权的移转问题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3 11:01
【提存】提存物一切权的移转问题
提存,指因为债款人的原因此无法向其交给合同标的物时,债款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除债款的准则。
依据《提存公证规矩》第16条规则,提存钱银的,以现金、支票交给提存部分的日期或提存款划入提存账户的日期,为提存日期。提存的物品需求检验的,以提存部分检验合格的日期为提存日期。提存的有价证券、提单、权力证书或许无需检验的物品,以实践交给提存部分的日期为提存日期。自提存之日起,提存人的债款归于消除,提存受领人无权恳求提存人予以清偿。
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所发作的孳息归提存受领人一切。提存人取回提存物的,孳息归提存人一切。提存的标的物的收益,除用于维护费用之外,剩下部分应当存入提存账户。
应注意者,提存是债的消除原因,但何时消除债的联系,颇值疑问。对此,民事立法及民法学理论并不共同。日本民法和瑞士债款法采因提存债款而当然消除说;德国民规律以为,提存仅发作关于债款人恳求的抗辩,只要在提存人损失提存物的取回权时,才溯及于提存时消除。我国《合同法》只规则合同权力责任联系因提存而停止,但何时停止,并未清晰。依据学界通说,提存须有合法原因,不然不发作提存效能,故应以为债的联系自提存时消除。但在提存出于过错或提存原因消除的现实时,应以为提存的原因现实不成立或已消除,提存的效能并不发作,提存人关于提存物得建议返还,因此债款亦不消除。
此外,提存物的一切权因提存而移转于债款人。提存物为特定物时,提存部分获得占有该物的权力,在债款人恳求收取时,提存部分有将占有移转于债款人的责任。
提存,指因为债款人的原因此无法向其交给合同标的物时,债款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除债款的准则。
依据《提存公证规矩》第16条规则,提存钱银的,以现金、支票交给提存部分的日期或提存款划入提存账户的日期,为提存日期。提存的物品需求检验的,以提存部分检验合格的日期为提存日期。提存的有价证券、提单、权力证书或许无需检验的物品,以实践交给提存部分的日期为提存日期。自提存之日起,提存人的债款归于消除,提存受领人无权恳求提存人予以清偿。
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所发作的孳息归提存受领人一切。提存人取回提存物的,孳息归提存人一切。提存的标的物的收益,除用于维护费用之外,剩下部分应当存入提存账户。
应注意者,提存是债的消除原因,但何时消除债的联系,颇值疑问。对此,民事立法及民法学理论并不共同。日本民法和瑞士债款法采因提存债款而当然消除说;德国民规律以为,提存仅发作关于债款人恳求的抗辩,只要在提存人损失提存物的取回权时,才溯及于提存时消除。我国《合同法》只规则合同权力责任联系因提存而停止,但何时停止,并未清晰。依据学界通说,提存须有合法原因,不然不发作提存效能,故应以为债的联系自提存时消除。但在提存出于过错或提存原因消除的现实时,应以为提存的原因现实不成立或已消除,提存的效能并不发作,提存人关于提存物得建议返还,因此债款亦不消除。
此外,提存物的一切权因提存而移转于债款人。提存物为特定物时,提存部分获得占有该物的权力,在债款人恳求收取时,提存部分有将占有移转于债款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