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权利主体具体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1 00:04
影视著作(电影、电视、录像著作)的权力主体详细是什么?
影视著作指摄制在必定物体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而且凭借恰当设备放映、播映的著作。包含电影著作和以相似摄制电影的办法创造的著作,亦称视听著作。
影视著作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拍摄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依照与制片者签定的合同取得酬劳。其间的剧本、音乐等可独自运用的著作可由其作者独自行使著作权。
这样规则是因:影视著作在制造过程中需求消耗很多的人力、财力,制片人在投入巨资后要回收本钱;且影视著作的权力不可能单由某一个作者来行使,须经过制片人来一致行使。
为了尊重创造人的精力权力,应答应其在影视著作上署名。
相关常识
著作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仿制的智力效果。首要包含:
(一)文字著作;
(二)口述著作;
(三)音乐、戏曲、曲艺、舞蹈、杂技艺术著作;
(四)美术、修建著作;
(五)拍摄著作;
(六)电影著作和以相似摄制电影的办法创造的著作;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著作和模型著作;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著作。
影视著作指摄制在必定物体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而且凭借恰当设备放映、播映的著作。包含电影著作和以相似摄制电影的办法创造的著作,亦称视听著作。
影视著作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拍摄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依照与制片者签定的合同取得酬劳。其间的剧本、音乐等可独自运用的著作可由其作者独自行使著作权。
这样规则是因:影视著作在制造过程中需求消耗很多的人力、财力,制片人在投入巨资后要回收本钱;且影视著作的权力不可能单由某一个作者来行使,须经过制片人来一致行使。
为了尊重创造人的精力权力,应答应其在影视著作上署名。
相关常识
著作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仿制的智力效果。首要包含:
(一)文字著作;
(二)口述著作;
(三)音乐、戏曲、曲艺、舞蹈、杂技艺术著作;
(四)美术、修建著作;
(五)拍摄著作;
(六)电影著作和以相似摄制电影的办法创造的著作;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著作和模型著作;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