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7 12:32
员作业业期间发作事端损伤经工伤确定后可享用工伤保险,但工伤确定程序有必要留意请求时刻和请求资料,不然将会错失请求工伤保险的时刻或短少请求资料致使无法享用工伤保险。那么实践中工伤确定程序有哪些?听讼网小编立刻为我们介绍。
工伤确定程序有:
(一)请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员工发作事端损伤或许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遇有特殊状况,经报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则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工伤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则应当由省级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进行工伤确定的事项,依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处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则的时限内提交工伤确定请求,在此期间发作契合本条例规则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担负。
(二)请求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确定请求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工伤确定请求表
工伤确定请求表应当包含事端发作的时刻、地址、原因以及员工损伤程度等基本状况。
2、医疗确诊证明或许职业病确诊证明书(或许职业病确诊鉴定书)。
工伤确定请求人供给资料不完好的,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奉告工伤确定请求人需求补正的悉数资料。请求人依照书面奉告要求补正资料后,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受理
1、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收到工伤确定请求后,应及时对资料进行审阅。对请求人提交资料完好的,应当自收到工伤确定请求之日起10个作业日内作出受理或许不予受理的决议。
2、请求人提交资料不完好的,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许在15个作业日内出具《工伤确定请求补正资料奉告书》,一次性奉告工伤确定请求人需求补正的悉数资料。并自补正之日起10个作业日内作出受理或许不予受理的决议。
3、受理的,出具《工伤确定请求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工伤确定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作出决议
1、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确定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确定的决议。确定决议包含工伤或视同工伤的确定决议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确定决议。
2、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受理工伤确定请求后,依据需求能够对供给的依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帮忙。用人单位、医疗组织、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担任组织相关人员合作作业,据实供给相关状况和证明资料。
3、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当举证责任。需求用人单位提交有关举证资料的,制造《工伤确定期限举证通知书》,送交有关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收到《工伤确定期限举证通知书》后应及时提交相关依据(包含单位对伤亡事端的定见、依据、证人证言等证明资料)。
用人单位拒收《工伤确定期限举证通知书》或超越规则时限拒不举证的,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能够依据受损伤员工供给的依据依法作出工伤确定定论。
5、对资料充分、事实清楚的工伤确定案子,作出确定定论,下达《工伤确定决议书》。
(五)送达
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确定决议作出之日起20个作业日内,将工伤确定决议送达工伤确定请求人以及受损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组织。
工伤确定法律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则履行,并填写《工伤确定文书送达回证》。
工伤确定程序有:
(一)请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员工发作事端损伤或许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遇有特殊状况,经报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则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工伤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则应当由省级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进行工伤确定的事项,依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处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则的时限内提交工伤确定请求,在此期间发作契合本条例规则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担负。
(二)请求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确定请求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工伤确定请求表
工伤确定请求表应当包含事端发作的时刻、地址、原因以及员工损伤程度等基本状况。
2、医疗确诊证明或许职业病确诊证明书(或许职业病确诊鉴定书)。
工伤确定请求人供给资料不完好的,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奉告工伤确定请求人需求补正的悉数资料。请求人依照书面奉告要求补正资料后,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受理
1、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收到工伤确定请求后,应及时对资料进行审阅。对请求人提交资料完好的,应当自收到工伤确定请求之日起10个作业日内作出受理或许不予受理的决议。
2、请求人提交资料不完好的,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许在15个作业日内出具《工伤确定请求补正资料奉告书》,一次性奉告工伤确定请求人需求补正的悉数资料。并自补正之日起10个作业日内作出受理或许不予受理的决议。
3、受理的,出具《工伤确定请求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工伤确定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作出决议
1、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确定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确定的决议。确定决议包含工伤或视同工伤的确定决议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确定决议。
2、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受理工伤确定请求后,依据需求能够对供给的依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帮忙。用人单位、医疗组织、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担任组织相关人员合作作业,据实供给相关状况和证明资料。
3、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当举证责任。需求用人单位提交有关举证资料的,制造《工伤确定期限举证通知书》,送交有关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收到《工伤确定期限举证通知书》后应及时提交相关依据(包含单位对伤亡事端的定见、依据、证人证言等证明资料)。
用人单位拒收《工伤确定期限举证通知书》或超越规则时限拒不举证的,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能够依据受损伤员工供给的依据依法作出工伤确定定论。
5、对资料充分、事实清楚的工伤确定案子,作出确定定论,下达《工伤确定决议书》。
(五)送达
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确定决议作出之日起20个作业日内,将工伤确定决议送达工伤确定请求人以及受损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组织。
工伤确定法律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则履行,并填写《工伤确定文书送达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