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中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4 08:02
破产程序中债款纠纷的概念
债款纠纷是债款人与债款人就债的性质、债款、债款联系建立与否及债的额度确认或债的实行而发作的争议。本文所谓破产程序中的债款纠纷,是指破产产业管理人向破产企业债款人建议债款时与债款人就债的性质、债款、债款联系建立与否及债的额度确认或债的实行而发作的争议。
作为债款纠纷,就必定具有相对立的主体两边,清算组作为债款人是建议债款的主体,在债款纠纷的诉讼联系中,一般被列为“申请人”;债款人是对债款提出抗辩的主体,在这一诉讼联系中,一般被列为“被申请人”。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的合议庭,虽然在整个破产程序中居主导地位,但在处理债款纠纷过程中,应该处于中立的、裁判者的方位。
破产程序中债款纠纷的内容,便是破产企业与破产企业债款人之间的债款、债款联系。这种债款、债款联系可所以直接的、详细的;也可所以直接的、笼统的。直接的、详细的,是指债的构成能够直接以金钱来核算,权力、责任联系较为清晰。直接的、笼统的,是指债的构成是经过其他民事法律联系来表现的,权力、责任的载体不直接表现为金钱。破产程序中破产企业与其债款人之间的债款、债款联系,有单一的,也有复合的。单一的是指债款、债款联系的构成,只要某一独自的民事法律联系。复合的,是指债款、债款联系的构成,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法律联系。如破产企业与其债款人之间,既有租借合同联系的争议,又有加工定做合同联系的争议,还有买卖合同联系的争议。
破产程序中债款纠纷的客体,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用以清偿债款的金钱;二是用以交给的产业。破产程序中的债款纠纷,不论是何种民事法律联系构成的债款、债款,都必须具有给付内容,而给付内容,便是指能够用金钱来核算其债款、债款额度的标的物。破产企业债款人应交给的产业,相当于破产企业债款人享有取回权的产业,即破产企业债款人根据仓储、保管、加工承包、托付买卖、代销、借用、存放、租借等法律联系占有、运用的破产人产业。在破产程序的运作中,破产企业债款人为实行交给产业责任发作争议的极为罕见,大多都是为给付意义上的责任的实行发作争议的。
债款纠纷是债款人与债款人就债的性质、债款、债款联系建立与否及债的额度确认或债的实行而发作的争议。本文所谓破产程序中的债款纠纷,是指破产产业管理人向破产企业债款人建议债款时与债款人就债的性质、债款、债款联系建立与否及债的额度确认或债的实行而发作的争议。
作为债款纠纷,就必定具有相对立的主体两边,清算组作为债款人是建议债款的主体,在债款纠纷的诉讼联系中,一般被列为“申请人”;债款人是对债款提出抗辩的主体,在这一诉讼联系中,一般被列为“被申请人”。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的合议庭,虽然在整个破产程序中居主导地位,但在处理债款纠纷过程中,应该处于中立的、裁判者的方位。
破产程序中债款纠纷的内容,便是破产企业与破产企业债款人之间的债款、债款联系。这种债款、债款联系可所以直接的、详细的;也可所以直接的、笼统的。直接的、详细的,是指债的构成能够直接以金钱来核算,权力、责任联系较为清晰。直接的、笼统的,是指债的构成是经过其他民事法律联系来表现的,权力、责任的载体不直接表现为金钱。破产程序中破产企业与其债款人之间的债款、债款联系,有单一的,也有复合的。单一的是指债款、债款联系的构成,只要某一独自的民事法律联系。复合的,是指债款、债款联系的构成,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法律联系。如破产企业与其债款人之间,既有租借合同联系的争议,又有加工定做合同联系的争议,还有买卖合同联系的争议。
破产程序中债款纠纷的客体,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用以清偿债款的金钱;二是用以交给的产业。破产程序中的债款纠纷,不论是何种民事法律联系构成的债款、债款,都必须具有给付内容,而给付内容,便是指能够用金钱来核算其债款、债款额度的标的物。破产企业债款人应交给的产业,相当于破产企业债款人享有取回权的产业,即破产企业债款人根据仓储、保管、加工承包、托付买卖、代销、借用、存放、租借等法律联系占有、运用的破产人产业。在破产程序的运作中,破产企业债款人为实行交给产业责任发作争议的极为罕见,大多都是为给付意义上的责任的实行发作争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