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申请工伤认定须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8 03:10
济宁请求工伤确定须知
一、申报工伤确定时限及阐明
员工发作工伤或许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提出工伤确定请求并提报相关资料。所需资料应一次性交齐,因客观原因形成部分资料无法准时提交的,可先即将其他资料提交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依照规则出具《工伤确定间断通知书》。
用人单位未按规则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工伤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提出工伤确定请求并提报相关资料。所需资料应一次性交齐,因客观原因形成部分资料无法准时提交的,可先即将其他资料提交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依照规则出具《工伤确定间断通知书》。确定为工伤后,工伤员工参与工伤保险,所属单位正常交纳社会保险费的,自受理请求资料之日起报销工伤员工的医疗费用。
二、请求工伤确定需提交的资料及阐明
1、工伤确定书面请求书(单位名义盖公章,个人名义盖手印;请求书应写明事端发作时间、地址、原因等);
2、《员工工伤确定请求表》、《济宁市工伤事端挂号表》;
3、证人证言原件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人不低于两人,首要挑选现场目睹证人,其次挑选来龙去脉的相关证人);
4、初度医治工伤的门诊病历、确诊证明书或职业病确诊证明,住院医治的需供给住院病历复印件,逝世的应提交相关的逝世证明;
5、工伤员工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有用证明;
6、劳作合同文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交聘书复印件)或许与用人单位存在劳作联系(包含现实劳作联系)的有用证明资料;
7、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供给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单位工商注册挂号详细状况清单;
8、工伤员工发作事端当月考勤记录;
9、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1)归于交通事端,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分的交通事端确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驾驭机动车在交通事端中受伤的,提交驾驭证复印件和行车证复印件;
(2)因工外出期间,因为作业原因遭到损伤的,提交事端通过的相关有用证明;归于因工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逝世的裁决书;
(3)归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保护国家、社会和大众利益活动的,应有单位或许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分、公安部分出具的证明;
(4)因实行作业责任遭到暴力等意外损伤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许其他有用证明;
(5)代伤亡员工提出工伤确定的请求人,应提交与伤亡员工的有用联系证明;
(6)其他状况所需的证明资料。
一、申报工伤确定时限及阐明
员工发作工伤或许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提出工伤确定请求并提报相关资料。所需资料应一次性交齐,因客观原因形成部分资料无法准时提交的,可先即将其他资料提交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依照规则出具《工伤确定间断通知书》。
用人单位未按规则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工伤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提出工伤确定请求并提报相关资料。所需资料应一次性交齐,因客观原因形成部分资料无法准时提交的,可先即将其他资料提交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依照规则出具《工伤确定间断通知书》。确定为工伤后,工伤员工参与工伤保险,所属单位正常交纳社会保险费的,自受理请求资料之日起报销工伤员工的医疗费用。
二、请求工伤确定需提交的资料及阐明
1、工伤确定书面请求书(单位名义盖公章,个人名义盖手印;请求书应写明事端发作时间、地址、原因等);
2、《员工工伤确定请求表》、《济宁市工伤事端挂号表》;
3、证人证言原件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人不低于两人,首要挑选现场目睹证人,其次挑选来龙去脉的相关证人);
4、初度医治工伤的门诊病历、确诊证明书或职业病确诊证明,住院医治的需供给住院病历复印件,逝世的应提交相关的逝世证明;
5、工伤员工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有用证明;
6、劳作合同文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交聘书复印件)或许与用人单位存在劳作联系(包含现实劳作联系)的有用证明资料;
7、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供给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单位工商注册挂号详细状况清单;
8、工伤员工发作事端当月考勤记录;
9、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1)归于交通事端,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分的交通事端确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驾驭机动车在交通事端中受伤的,提交驾驭证复印件和行车证复印件;
(2)因工外出期间,因为作业原因遭到损伤的,提交事端通过的相关有用证明;归于因工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逝世的裁决书;
(3)归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保护国家、社会和大众利益活动的,应有单位或许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分、公安部分出具的证明;
(4)因实行作业责任遭到暴力等意外损伤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许其他有用证明;
(5)代伤亡员工提出工伤确定的请求人,应提交与伤亡员工的有用联系证明;
(6)其他状况所需的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