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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准备及审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6 20:56
关于涉外成婚,还涉及到证明文件的问题。我国民政部《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处理婚姻挂号的几项规则》要求外国人在我国与中国公民挂号成婚时应供给如下资料:
1、自己护照或许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分颁布的身份证件,或暂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证件不全,不予挂号。
涉外成婚批阅手续三步走。本文结合了相关涉外成婚请求的手续相关内容,有涉外成婚的请求,涉外成婚的检查,涉外成婚的挂号等手续,为你叙述了涉外成婚批阅手续三步走的具体内容。
1、请求
凡证件完全,契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处理婚姻挂号的几项规则》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处理挂号机关提出请求成婚挂号。
2、检查
婚姻挂号机关承受当事人的成婚请求后,应进行仔细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1)两边当事人是否自愿;
(2)当事人两边是否具有成婚的本质要件;
(3)两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供给本国法令在国外处理成婚挂号有用的条文,以确保我国婚姻挂号的有用性。
3、挂号
经婚姻处理挂号机关检查,以为当事人契合成婚挂号条件的,准予挂号,并应在一个月内处理挂号手续,发给成婚证。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要求复婚的,按成婚的程序处理挂号。
请求成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处理挂号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挂号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用由自己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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