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资欠条为据起诉可不经过仲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9 19:41
周先生于2004年1月到科普兰德公司作业,两边未签定劳作合同。为证明两边在2004年1月至12月间存在事实上的劳作联系,周先生向法院提交科普兰德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永强于2004年12月1日签字的协议一份。 该协议有下列内容:经两边友爱洽谈,就有关周先生在科普兰德公司作业期间的协议酬劳有关补偿达到如下协议:科普兰德公司敷衍周先生15万元薪酬,在周先生确保无偿供给个人发行资源,不得有损科普兰德公司名誉的前提下,两年内付清。
科普兰德公司对上述根据的真实性认可,但建议两边系合作联系,并非事实上的劳作联系,向法院提交2004年12月1日由王永强与周先生签定的《12期发行收入明细》。该明细中有周教师即周先生自己薪酬的字样。科普兰德公司辩称,两边存在合作联系,周先生应实行相关责任,科普兰德公司才向其付出2004年12月1日之后的薪酬15万元,亦未提交充沛根据。周先生关于科普兰德公司的辩称亦不予认可。别的,科普兰德公司提交的2004年12月1日的收入明细在协议之前签定。
因科普兰德公司不同意向周先生付出2004年7月至11月的薪酬,故周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科普兰德公司向其付出2004年7月至11月的薪酬15万元。
法院经审理以为,周先生向法院提交的由科普兰德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永强签字的《协议》中“科普兰德公司敷衍周先生6个月薪酬15万元”以及科普兰德公司向法院提交的两边签字的《12期发行收入明细》中“周教师薪酬”的表述,足以认定两边在2004年1月至12月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作联系。在庭审中,科普兰德公司尽管认可《协议》的真实性,但建议两边系合作联系,未向本院提交充沛根据,故法院对其此项辩称不予采信。周先生要求科普兰德公司付出2004年7月至11月的薪酬15万元,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撑。据此,法院判定支撑了周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官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第79条规则: 劳作争议发生后,当事人能够向本单位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请求调停;调停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裁定的,能够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当事人一方也能够直接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对裁定判决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周先生应先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提出申述,之后不服裁定判决的,再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2006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3条规则:劳作者以用人单位的薪酬欠条为根据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诉讼请求不触及劳作联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作酬劳争议,依照一般民事纠纷受理。
周先生能够根据上述条款以科普兰德公司出具的薪酬欠条为根据,直接向法院提申述讼,而不必事前通过裁定阶段进行审理。该条司法解说的制定为削减劳作争议两边当事人的诉累,节省两边当事人的诉讼本钱起到了活跃的效果,也愈加充沛地维护了劳作者一方的合法权利。
科普兰德公司对上述根据的真实性认可,但建议两边系合作联系,并非事实上的劳作联系,向法院提交2004年12月1日由王永强与周先生签定的《12期发行收入明细》。该明细中有周教师即周先生自己薪酬的字样。科普兰德公司辩称,两边存在合作联系,周先生应实行相关责任,科普兰德公司才向其付出2004年12月1日之后的薪酬15万元,亦未提交充沛根据。周先生关于科普兰德公司的辩称亦不予认可。别的,科普兰德公司提交的2004年12月1日的收入明细在协议之前签定。
因科普兰德公司不同意向周先生付出2004年7月至11月的薪酬,故周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科普兰德公司向其付出2004年7月至11月的薪酬15万元。
法院经审理以为,周先生向法院提交的由科普兰德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永强签字的《协议》中“科普兰德公司敷衍周先生6个月薪酬15万元”以及科普兰德公司向法院提交的两边签字的《12期发行收入明细》中“周教师薪酬”的表述,足以认定两边在2004年1月至12月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作联系。在庭审中,科普兰德公司尽管认可《协议》的真实性,但建议两边系合作联系,未向本院提交充沛根据,故法院对其此项辩称不予采信。周先生要求科普兰德公司付出2004年7月至11月的薪酬15万元,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撑。据此,法院判定支撑了周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官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第79条规则: 劳作争议发生后,当事人能够向本单位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请求调停;调停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裁定的,能够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当事人一方也能够直接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对裁定判决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周先生应先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提出申述,之后不服裁定判决的,再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2006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3条规则:劳作者以用人单位的薪酬欠条为根据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诉讼请求不触及劳作联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作酬劳争议,依照一般民事纠纷受理。
周先生能够根据上述条款以科普兰德公司出具的薪酬欠条为根据,直接向法院提申述讼,而不必事前通过裁定阶段进行审理。该条司法解说的制定为削减劳作争议两边当事人的诉累,节省两边当事人的诉讼本钱起到了活跃的效果,也愈加充沛地维护了劳作者一方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