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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受理有什么效果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9 08:23
破产处理处分权是破产处理人职权中最重要也是最本质的一项权力。那么,破产案子受理有什么作用?听讼网小编为你回答。
破产案子受理有什么作用
①对债款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产业保全责任、阐明责任与提交责任,不得对单个债款人清偿)
②对债款人(只能申报债款,不得单个追索;有担保的债款人未经法院答应不得行使优先权;对开户银行不得扣划金钱抵还借款)
③对第三人(对开户银行——间断处理债款人清偿债款的结算事务,付出债款人保持正常事务所必需的结算事务,须经法院答应;对企业职工——维护产业及企业帐册)
④对民事程序的影响(债款人为原告——一审程序完结,二审程序持续审理;债款人为被告——没有审结无其他被告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先间断诉讼,待破产宣告后完结诉讼;有其他被告和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先间断诉讼,待破产宣告后康复审理;债款人为从债款人的债款纠纷案子持续审理;对债款人的民事履行程序间断;对债款人的保全办法应当免除)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决受理破产请求的,应当一起指定处理人。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决受理破产请求之日起二十五日内告诉已知债款人,并予以布告。  
告诉和布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请求人、被请求人的称号或许名字;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的时刻;  
(三)申报债款的期限、地址和注意事项;  
(四)处理人的称号或许名字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款人的债款人或许产业持有人应当向处理人清偿债款或许交给产业的要求;  
(六)第一次债款人会议举行的时刻和地址;  
(七)人民法院以为应当告诉和布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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